撤銷讚岐商標 日商:感謝法院

【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8日電)智慧財產法院今宣判第4件有關「讚岐」商標爭議,維持智慧局撤銷處分,樺島商事總經理樺島泰貴表示,讚岐為地名應屬公共財,不該讓1家公司獨占,他感謝法院能贊同此見解。

有關南僑公司「讚岐」、「SANUKI」等4件中文、英文與日文商標爭議,智慧財產法院已有3件判決維持智慧財產局所作撤銷處分,另1件智慧財產法院則在今天宣判,也維持智慧局所做撤銷處分。

樺島商事有限公司總經理樺島泰貴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日本以烏龍麵產地而聞名的「讚岐」被註冊為商標一事進行說明。

樺島泰貴表示,讚岐是地名,應屬公共財,不該讓1家公司獨占使用,而是要讓大家都可以用,對於法院能贊同這個見解,他非常感謝法院公正的裁決。

他也舉例,若台灣人到國外賣新竹米粉或台南擔仔麵,但到當地才發現新竹、台南等地名已被登記而無法使用,心情是一樣的。

另外,樺島商事委任律師、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鍾文岳強調,商標被撤銷,並非說南僑不能用,而是指大家都可以用,主要影響結果為南僑不能獨占使用。

對於南僑擬上訴最高法院,勝訴機率多少,鍾文岳認為,「機率不高」。

至於有人質疑是否有政治力介入這次案件,樺島泰貴否認,同時強調法院判決都根據他們所提資料做判斷。

有關商標侵權爭議背景,樺島商事表示,南僑在2007年11月對樺島商事提出侵害「讚岐」商標權的警告,不過樺島商事在2008年4月向智慧局申請評定,請求撤銷「讚岐商標」的註冊。

智財局另在去年12月做出14件「讚岐」商標中,其中4件應予撤銷的處分。

南僑後來在今年4至5月間,向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訴願審議委員會後來做出原處分予以維持的決定,但南僑不服,進而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智慧財產法院最後在11至12月間陸續宣布上述4件判決。

關於撤銷「讚岐」、「SANUKI」等4件中文、英文與日文商標部分,樺島商事說,指含有烏龍麵等麵類商品類別(30類)所做的判決,並非指餐廳相關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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