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蔗糖銷台 配額內零關稅

【新唐人2011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2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執委會第4號決議」,未來巴拿馬蔗糖銷往台灣,將享有配額內零關稅的待遇。

台巴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於2003年8月21日簽署,根據原規定,巴國蔗糖在台灣負責核配時,可享零關稅待遇輸台,在巴拿馬負責核配時,須以繳納最惠國待遇(MFN)配額內關稅的條件輸台。

但自2004年至今,巴拿馬蔗糖尚無出口到台灣的紀錄,為了貫徹台巴自由貿易協定自由化的精神,並表達對友邦的善意,中華民國主動檢討法律面不利於巴糖銷台的規定,予以修正。

經過雙方政府達成共識,決議修改台灣與巴拿馬自由貿易協定附件相關內容,載明巴糖關稅配額的核配管理改由巴國負責,且巴國享有配額內零關稅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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