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債26年 越人鍥而不舍

【新唐人2011年1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9日專電)越南1位退伍軍人過去26年從未間斷向人民委員會追討3200越南盾的債務,即使這筆錢現在已買不到任何東西,他依然「緊追不捨」。但這筆錢當年卻能買到3000平方公尺的農地。

越南在上個世紀80年代實施計畫經濟體制,就是「大鍋飯」制度,不允許經營個體戶,要求民眾將資金集中在合作社。住在南越前江省(Tien Giang)珠城縣(Chau Thanh)富龍鄉(Phuc Long)的退伍軍人阮文俊(Nguyen Van Tuan)投資富龍合作社5200越南盾(現值約0.24美元),當時這筆錢是一般農民1個月的收入。

在投資後的11個月中,這筆錢就不知去向,富龍合作社不但無力支付利息,還不公開財務狀況。因此阮文俊在1986年6月要求合作社償還本金,最後與合作社發生爭執並訴諸法律。法院判處阮文俊勝訴,要求合作社償還欠款。

1992年全案經前江省人民法院複審,判決要求富龍鄉人民委員會償還被害人3200越南盾,當時這筆錢可以買到1.7噸的大米。但至今,阮文俊一毛錢都沒有收到,因此他堅持訴訟,要求償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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