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不求交保 屬法律策略

【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7日電)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今天表示,代表台灣方面的律師在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案法院聽證會上未要求交保,是法律層面運用,以尋求最佳方案,使劉姍姍早日獲釋。

劉姍姍因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11月10日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人員逮捕,外交部認為美方此舉可能違反雙方簽署的特權豁免協定,向美國國務院抗議,並要求釋放。

劉姍姍案的法院聽證會於台灣時間16日晚間11時30分左右召開,劉姍姍放棄交保權利,法院裁定還押。

章計平晚間受訪表示,律師在法庭上未要求交保,因此直接還押,這是在法律層面上的運用,為的是尋求對各方最佳方案,讓劉姍姍盡快獲釋、事件盡早落幕。

章計平說,實質案情部分與豁免權分開處理,外交部仍堅定爭取外交人員豁免權,在此案維持「既爭豁免,也問是非」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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