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廣告未查證 長庚生技遭罰

【新唐人2011年11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4日電)公平會表示,長庚生技在廣告上宣稱是冬蟲夏草產品國內唯一可以標示學名Hirsutella sinensis(中華被毛孢)的業者,商品內容有虛偽不實、引人錯誤的表述,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長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報章、文宣上刊載,目前是國內唯一可在品名上標示Hirsutella sinensis的業者、唯一可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Hirsutella sinensis的業者。

公平會調查結果,雖然難以認定長庚生技所產製的商品不是由天然冬蟲夏草分離出純正菌種Hirsutella sinensis,但長庚生技宣稱「唯一」,並沒有進一步查證。公平會調查,市面上也有其他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商品且有舖貨銷售,長庚生技的廣告與事實顯不相符合。

公平會表示,廣告主對於刊載的廣告與宣稱的效果,應克盡查證及真實表述義務,假如廣告主未確定廣告真實性就登載,除使消費者無法正確選擇所需商品外,同時也對其他守法的同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