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禿頭無罪 南韓:言論自由

【新唐人2011年11月4日訊】(中央社首爾3日法新電)南韓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稱人「禿頭」並無貶損之意,不構成誹謗罪。

1名住在南韓南部港口釜山的30歲金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聊天稱朴姓男子是「禿頭」後,被控告以誹謗罪。

調查發現,朴先生根本沒有禿頭,金先生被判有罪,並罰款30萬韓元(約265美元)。

最高法院推翻這項判決,並提醒這限制了言論自由

誹謗罪在南韓是刑事罪,最高可處7年徒刑,或最高1500萬韓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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