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煥:光天化日下法律被誰捉拿歸案?

【新唐人2011年9月7日訊】據《新京報》報導,日前,曾經轟動一時的“陝西省政府被指干擾司法”案出現大翻盤——2011年3月30日,陝西省高院重審判決原勝訴方凱奇萊公司敗訴,而8月19日,敗訴後不斷上訴的事件當事人趙發琦被陝西榆林警方以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逮捕。

案件緣於一起“民告官”的礦權民事糾紛,因為一審判決讓堂堂政府方敗訴,陝西省政府辦公廳以公函形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施壓,公然宣稱,“如果維持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將會產生一系列嚴重後果”,“對陝西的穩定和發展大局帶來較大的消極影響”。“穩定和發展”的大旗,將最高法塞進了地方政府的小屁眼。在最高人民法院最終選擇“發回重審”之後,更是回到了地方行政權力“一切盡在掌握”的原始蠻荒狀態:首先是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完全同樣的事實、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對原勝訴方凱奇萊公司做了敗訴的改判;緊接著,凱奇萊公司的訴訟和權利主體被逐漸“消滅”——公司被罰款,後又被撤銷罰款,被改為註銷工商登記,法人代表被逮捕。這一切全部發生在2010年8月2日某大報《公函發至最高法誰在干預司法》的報導之後。

2003年8月25日,凱奇萊公司與西安地質勘查開發院就勘探“橫山縣波羅紅石橋煤礦”一事簽訂合同,凱奇萊占股80%,西勘院占20%。一年後,在勘查地點發現儲煤15億噸的煤層。阿裏巴巴芝麻開門沒有給趙發琦帶來財富,給他帶來的是噩夢般的糾紛乃至危險。平地冒出可能價值千億元的儲煤資源,有人想盡辦法將其掃地出門。於是乎,一個平常的民事糾紛,最後逐漸升級,變成了民事官司、行政官司、刑事官司。更要命的是,糾紛雙方擁有完全不對等的社會權力資源——凱奇萊只是一個小小的私人公司,而對手,背後是堂堂陝西省政府。《南方都市報》9月1日的社論說,“能夠一審勝訴,已然是奇跡,這可能也是權力太過自信的一個疏忽。隨後的流程,一切便盡在掌握,權力與司法的博弈,從來力量懸殊。”

從趙發琦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成立之日(2003年12月5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刑事立案(2010年11月份),已經遠遠超過了刑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罪5年的追訴時效。同時,公司設立以後,趙發琦於次年即補足了註冊資金,其行為沒有造成危害後果,根本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中國政法大學應松年、馬懷德教授、陳光中教授、北京大學姜明安、北師大高銘暄、國家法官學院周道鸞等10位知名學者經過詳細論證稱,憑虛報註冊資金,對趙發琦進行行政處罰都是過重的行政行為,其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

然而,陝西省有關方面還是一意孤行,一舉將趙發琦“捉拿歸案”。被捉拿歸案的,除了一個小公司的老闆,還有法律本身。在這場曠日持久的糾紛中,一時支撐不住的,不僅有趙發琦和凱奇萊公司,還有上至最高法院、高級法院,下至地方公安、工商等司法和執法機構。真可謂“權力蠻霸之處,法律斯文掃地”。南都社論說,“權力的至高境界,可在無痕跡可尋的瞬間實現其意旨。這樣看來,陝西省政府需要動用政府公函才能達到的司法翻盤,已然難算成功的示範。”但是,社論沒有說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地方行政權力如此一意孤行,如此“力排眾法”,其“誓將違法進行到底”的底氣和意圖究竟來自哪里?

此案的涉案價值可能高達千億元人民幣。這是個什麼概念?全世界最大的房地產公司——中國萬科一年的銷售額也就千億元;全世界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騰訊網的市值也就3千億元。面對如此巨額的財富、在眾多主流媒體和社會輿論眾目睽睽的關注之下,有關行政權力仍如此肆無忌憚予取予奪,令人不禁擔憂,那些得不到媒體關注的、標的更小的,在權力面前,豈不更加如螞蟻一般渺小?!中國的“權力市場經濟”要走向何方?中國的法治建設要走向何方?我們每一個人的權利和自由要走向何方?當代中國人在何處才能安身立命?實在是透過本案,每一個中國人都要認真思索和不能不憂心忡忡的問題。

文章來源: 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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