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不搞私有化”的理論謬誤

【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訊】

試析“不搞私有化”的理論謬誤——
關於“八確立”、“五不搞”的理論思考之十四

吳邦國委員長的最後一個“不搞”,是“不搞私有化”。
改革開放以來,反對“資本主義復辟”和“私有化”之聲就不絕於耳。值得注意的是,在上世紀末的國有企業改革時,權貴豪強趁機掠奪國有資財,出現了空前的私有化高潮,“不搞私有化”的呼聲卻趨於低潮。而在進入新世紀後,權貴豪強已經形成為強大的剝削階級,掌控了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領域主導權的時候,“不搞私有化”的論調又囂張起來。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既有特權階級的利益驅動,也有理論上的蒙昧。前者吳邦國委員長心知肚明,老百姓更是早已看穿,無需我多說:本文只從理論的角度,作一些分析和探討。

關於私有制、私有化等概念的內涵,幾十年來一直是一個世界性的理論誤區。這個被列寧、史達林所誤導的觀念,深深地植入中國共產黨人和知識份子的腦海,影響著支配著他們的思想和行動。吳邦國委員長的“不搞私有化”,就是這種狀態的反映。

要理解什麼是私有化,首先要理解什麼是私有制。
在馬克思主義的理論體系裏,最為當代人所詬病的,大概當數“消滅私有制”。
這個觀點最早是十八世紀的法國空想共產主義者摩萊裏、馬布利等提出來的。他們目睹以自由、平等的口號建立起來的資本主義社會,仍然充滿著貧富分化,社會對立,認為不平等、不自由的根源在於私有制,私有制是罪惡之母,萬惡之源,所以提出消滅私有制。但是他們在論述自己的思想時,總是把私有制同私有財產混為一談,沒有區分兩種性質不同的私有:一種是利用佔有的生產資料來剝削別人的勞動;一種是使用屬於自己的生產資料以謀生。因此,他們主張的消滅私有制,就是禁止私有財產,實行財產公有。這當然是不可能實現的烏托邦。
首先把私有制同私有財產區分開來的是馬克思。他在《共產黨宣言》裏提出“消滅私有制”的同時,特別說明,他所主張的,“並不是要廢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即建築在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的剝削上面”的所有制。他還說:“共產主義並不剝奪任何人佔有社會產品的機會,它只剝奪利用這種佔有去奴役他人勞動的機會。” 後來在《資本論》裏,他明確地指出:“私有制的性質,卻依這些私人是勞動者還是非勞動者而有所不同。”所以,他把“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即以各個獨立勞動者與其勞動條件相結合為基礎的私有制”,區別於“資本主義私有制,即以剝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並且指出: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前者必然為後者所排擠,所否定。“但資本主義生產由於自然過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對自身的否定。這是否定的否定。這種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資本主義時代的成就的基礎上,也就是說,在協作和對土地及靠勞動本身生產的生產資料的共同佔有的基礎上,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

在這裏,馬克思把“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稱為“個人所有制”,劃清了它同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界限。這也就意味著,他主張應該“消滅”的,是“資本主義私有制”,而不是“以自己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不是“個人所有制”,更不是私有財產。因為從嚴格的理論意義來說,所有制指的是對生產資料的佔有,不包含對生活資料的佔有。而私有財產則既包括生產資料,也包括生活資料。
至於消滅私有制的方式,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裏宣佈的,是“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首先是“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且“以統治階級的資格運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這裏已經蘊涵著無產階級專政的思想。在《法蘭西內戰》的初稿裏,馬克思就談到“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是為了“通過把勞動資料轉交給生產者的辦法,消滅現存的壓迫條件”,從而“消滅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唯一基礎”。

但是,經過對資本主義生產的長期考察和研究,特別是對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的考察和研究,馬克思發現,隨著信用制度的擴大和普遍化,在資本主義生產內部出現了自我揚棄、自我否定的因素,這就是股份制度。股份制的意義在於,一方面,“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範圍內的揚棄”,“是在資本主義體系本身的基礎上對資本主義的私人產業的揚棄”;另一方面,它“是資本再轉化為生產者的財產所必需的過渡點”,“是轉到一種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在股份公司裏,資本“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的形式,而與私人資本相對立,並且它的企業也表現為社會企業,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這就是說,股份公司已經不是本來意義上的資本主義私有制了,它已經開始向不同於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新生產方式過渡。

由此可見,馬克思在晚年已經認識到,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自身發展的基礎上,已經產生了可以和平過渡到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資本主義私有制不需要運用暴力去消滅,它將在漫長的自我揚棄、自我否定的過程中逐漸消亡。這樣,馬克思在實際上就否定了自己早期的“消滅私有制”、即“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的理論,同時也意味著放棄了無產階級專政的學說,因為無產階級專政“不過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社會的過渡”,它的作用在於“消滅階級統治和階級壓迫的基礎”。既然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可以通過股份制這樣的過渡形式,逐步過渡到新的生產方式,也就是沒有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的生產方式,那麼,旨在消滅一切階級的無產階級專政,就顯得毫無必要了。

在專制主義的深刻影響下成長起來的列寧、史達林和毛澤東,對於“消滅私有制”的理解,完全繼承了空想共產主義的衣缽。他們既不理解把私有制和個人所有制加以區分,更不懂得馬克思在晚年的思想變化,一直認為“消滅私有制”就是消滅一切私有財產。最典型的例子,是毛澤東在大躍進高潮裏推行的“公社化”。在“提前進入共產主義”的口號下,許多人民公社的社員不但沒有了生產資料,而且連生活資料也被沒收得乾乾淨淨。有人說是“除了一隻碗一雙筷子,其他都是公家的”。所以楊獻珍當年就譏諷說:“這是什麼共產主義?我說這是‘叫化子共產主義’,甚至比叫化子還窮,因為叫化子還有一條打狗棍嘛!”
這就是毛澤東的烏托邦共產主義留下的一個歷史笑話。

對私有制的不同理解衍生出“私有化”的不同涵義。這些不同的涵義,從不同的角度諷刺了吳邦國委員長的“不搞私有化”。

第一種“私有化”是“私有制化”,也就是化出資本主義私有制來。在某種意義上說,改革開放就是私有化的過程。早在上世紀的五十年代,毛澤東通過“社會主義改造”,乾淨、徹底地消滅了在我國並不發達的資本主義私有制經濟,中國社會成為國有壟斷經濟的一統天下。進入八十年代,改革開放的大潮,催生了大量鄉鎮企業,引進了許多外資企業,興起了私有經濟的發展高潮,這是第一個私有化高潮。第二個高潮興起於1992年初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鄧小平以“不爭論”的口號,拆掉了姓“資”姓“社”的羅網,又以“誰不改革誰下臺”的威脅,打退了反改革派的討伐,為資本主義私有制和民有經濟的發展掃除了障礙,終於形成了今天民有經濟佔有半壁江山的局面。

這種形式的私有化不是搞不搞的問題,而是早就在搞了,而且還在繼續不斷地搞。請問吳邦國委員長,你說“不搞私有化”,是否意味著今後不再允許私有經濟發展,工商管理局不再接受民間成立私有公司的申請了?

第二種“私有化”是“個人財產的私有化”。這個命題似乎有點荒唐,因為私有化的原意,是指生產資料的私人佔有,不是指個人財產的佔有。個人財產當然是私有的,有什麼可“化”呢?這就要歸因於“中國特色”了。從“叫化子共產主義”到文化大革命,公民的個人財產,始終處在有無及合法不合法的邊緣。只有“一隻碗一雙筷子”的時代就不用說了;文革期間,紅衛兵、造反派隨時可以到別人住處抄家,被抄的雖然是個人財產,卻不能為個人所有;農民在房前屋後種幾株瓜、幾棵菜,上街賣幾個雞蛋,都要被叱為“走資本主義道路”而遭到禁止——就這麼有限的一點點財產,也都成了資本主義的同義語,難逃被剝奪的命運,還有什麼“私有”可言呢?直到文革之後,通過包產到戶,農民有了餘糧余錢餘力,於是也就有了屬於個人的財產。不會有人抄家,也不會再上演“割資本主義尾巴”的鬧劇。在公民普遍日益富裕、個人和家庭的財產有所積累的新世紀,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文甚至寫進了憲法。

這不是地道的私有化嗎?請問吳邦國委員長,這樣的私有化該不該搞?
第三種“私有化”是“國有企業的私有化”。改革開放以來,為了調動國有企業管理者的積極性,當局先後試行了“利改稅”、“撥改貸”等政策,擴大了企業的自主權,對國有企業的發展,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同時也擴大了企業管理者的權力,為他們提供了以權謀私的機會。二十世紀最後幾年的國有企業改革,實際上成了這些管理者和上級部門聯手侵吞國有資產的盛宴。他們或者瞞天過海,李代桃僵;或者官商勾結,上下其手;或者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甚至連推行股份制,也成為某些管理者掠奪職工財富的機會。結果,大量國有企業轉變為權貴豪強的私人產業,並且誕育了兩個新的剝削階級——權貴資產階級和豪強資產階級。與此同時,一些高官顯貴的第二代、第三代則趁機搶佔、瓜分各個領域國有企業的控制權。他們橫跨政企兩界,誇富弄權,縱橫捭闔,成為權貴資產階級最為重要的梯隊,中國政治舞臺上權力無限的新貴。國有企業實際上已經成了他們的私人產業,成為他們升官發財的階梯,攫取更大權力、更多財富的捷徑。
這是當代中國最無恥、最反動的“私有化”。請問吳邦國委員長,當年你們眼睜睜地看著風捲殘雲一般掠奪國有企業的“私有化”,為什麼不大喊一聲“不搞私有化”?而在國有企業實際上已經被權貴豪強瓜分完畢,“私有化”已經成為事實的時候,卻出來宣佈“不搞私有化”,這還有什麼實際意義嗎?

第四種“私有化”,應該正名為“民有化”,完整的說法是“國有壟斷企業民有化”。因為在改革開放大潮裏誕生的私營企業,絕大部分已經發展為股份公司,也就是馬克思說的“社會企業”,而不再是“私人企業”。讓民有企業進入壟斷領域,逐步實現大部分國有企業民有化,是建立完善的、健全的市場經濟必不可免的發展。國務院頒佈的兩個“36條”,鼓勵民有企業進入被國有企業壟斷的領域,可以說是吹響了民有化的進軍號角。這是改革反改革的主戰場,壟斷反壟斷的角力場。民有化的進軍遭到了反改革的壟斷勢力的頑強阻撓,以致出現所謂“玻璃門”、“彈簧門”的現象:看得見,進不去;或者是進去了,又被彈了出來。

吳邦國委員長說的“不搞私有化”,實際上指的大概就是“民有化”。反對民有化,無異於站在反改革的壟斷勢力一邊,反對國務院的兩個“36條”。

第五種“私有化”是“股權職工化”,這就更不是私有化了,相反是公有化的一個重要步驟。我在1995年寫的第一篇徵求意見稿《國有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立足點》,主要內容就是講這個問題。我主張把國有企業的一部分產權,無償分配給職工,使他們成為企業的真正主人。隨著企業生產的發展,還應當逐步擴大職工佔有的產權比例。這正是馬克思說的“重新建立個人所有制”的嘗試。遺憾的是,我國有些企業這樣做了,卻被主持體制改革的最高領導斥為“國有資產流失”、“私有化”,結果半途而廢。

有一位“一二九”時代的老黨員、北大老校友,前幾年在一篇批判我的文章裏,居然把馬克思所主張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在勞動者共同佔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上的個人所有制,說成是“私有化”,同時還聲言自己堅持的是“真正的馬克思主義”。吳邦國委員長的“不搞私有化”,大概就包括了實為“公有化”的此類改革模式。這就應了一句西方諺語:“偏見比無知離真理更遠。”
總起來看,這五類“私有化”裏,前三類是已經沉澱為歷史的既成事實,而且還在不斷地“化”著。吳邦國委員長“不搞私有化”的宣言,對它們已經起不了絲毫的作用。後兩類則符合於歷史潮流的發展趨向,它們不是“私有化”,而是“民有化”、“公有化”。吳邦國委員長所反對並且主張“不搞”的,恰恰是這兩類“化”。

吳邦國委員長這個最後的“不搞”,反映了權貴壟斷集團的利益和要求,也同毛左派所鼓吹的主張不謀而合,與完善市場經濟的要求則背道而馳。

由於史達林主義的長期薰陶,許多人對“私有制”和“私有化”認識不清,對“不搞私有化”的理論謬誤和實際危害缺乏足夠的理解,希望本文在這方面能有所澄清。

作者:杜光 2011年8月19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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