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標示新規 舊包裝仍可販售

【新唐人2011年8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5日電)衛生署食藥局今天表示,牛肉泡麵沒牛肉問題,在新的「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生效後,產品包裝應換成湯麵;但7月1日前製造上市舊包裝、在有效期間的產品,仍可繼續販售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包裝速食麵標示相關規定7月1日生效後,在此日期之後製造的泡麵,如果只有麵塊及調味粉包、沒有食材包者,包裝上只能稱某種口味的麵、或風味麵、湯麵等;真材實料才能稱為牛肉麵、海鮮麵、鴨肉麵等。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知名泡麵都已換新包裝,更改產品標示;不過,舊包裝、7月1日之前製造上市、且在有效期間的速食麵,仍可繼續販售。地方衛生局如果發現7月1日以後製造、舊包裝不符合食品標示的違規業者,立即依法處辦。

另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日前抽驗市售食品,發現部分飲料、沖泡茶包與穀粉、甜點、麵包、零嘴餅乾、泡麵、冰棒等,品名與實際成分不符。食藥局表示,已責成地方衛生局加強稽查,也要求食品業者控管品質,成分如實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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