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曉軍:中英騷亂之比較

【新唐人2011年8月12日訊】一、起因:倫敦一警察,開槍射殺一男子。警方說:是男子先開槍,而後被擊斃。據初步檢驗:所謂男子射出的子彈,可能來自警方的其他人。像這樣的事,在中國很平常。如:貴州槍殺村民案,警察說「給我跪下」,而後就「呯呯呯」5槍,死倆。事後,說村民襲警、搶槍。依我看:這是權力作崇。區別在於:民主社會,是倫敦那警察,妄自尊大、草菅人命。而中國,則是全社會權力階層較普遍的現象。

 
二、騷亂:倫敦騷亂三天,且蔓延至英國多地。像這樣的事,中國很多。遠一點,有湖北石事件;近一點,有廣東新塘事件。最近的,有貴州黔西事件:城管暴力執法,打傷一女。群眾圍觀,警察介入;引眾怒,越圍越多,最後就推翻警車……依我看:騷亂,是一種情緒、一種21世紀的現代都市病。區別在於:民主社會,是有宣洩渠道下的再宣洩;而中國,是沒有宣洩渠道下的爆發。
 
三、騷亂手段:倫敦騷亂者,聲稱對政府不滿,但,破壞的多是普通老百姓的財產,渲洩的對象卻不是政府。中國的群體事件,渲洩的對像是警察、政府官員,如掀翻警車、燒辦公樓,並不針對無辜的老百姓下手。
 
四、官方處置:英國首相卡梅倫,聲稱「嚴厲打擊而不怕有侵犯人權的嫌疑」,然,儘管警力不足,卻不使用軍隊。中國的做法:不聲不響,武警開上去了、軍隊也開上去了……這就是體制的區別:人權第一、還是維穩第一?
 
五、網絡:新媒體,可服務於革命,亦可服務於騷亂。倫敦騷亂,網絡的助燃作用,真可謂功不可沒。然,英國政府卻沒有關閉網絡或限制,謠言也自生自滅了。而我們,肯定又是封殺、又是刪貼,忙得不亦樂乎。根本的區別在哪?民主社會,公民的權益不能隨意侵犯。而我們,官方往往參與造謠。如,艾未未事件。
 
今天,是我的生日。黨,竟不給我送禮,是不厚道與忘恩負義。
 
2011-8-12 於南京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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