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救六條人命的無名英雄被警方害死

【新唐人2011年8月9日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的潘本余在九七年開始修鍊法輪功后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曾救六條人命,然後卻遭到中共當局兩次勞教迫害、兩次非法判刑(分別為四年,七年),期間遭受了各種酷刑,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七日半夜一點多含冤離世。醫院開的死亡證明和病歷鑒定均被改動。

潘本余在泰來監獄被迫害致肝腹水、心肌梗塞、吐血、頭部腫大,幾度奄奄一息,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第二次從泰來監獄保外就醫時,身體大面積浮腫,肚子很大,渾身瘙癢,全身抽筋,不停呻吟。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泰來監獄祝幹事和另外一個警察到潘家,強行把潘背到醫院做所謂「體檢」;七月八日晚潘生命垂危,家屬把他送到齊齊哈爾市第三醫院搶救,當天來了幾個公安暗中調查潘的病情,住院期間潘本余的狀況鑒定被改寫,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於七月十七日半夜一點多停止呼吸。

修大法做好人 先後救六條人命

九七年夏天,鄰人送給潘本餘一本《轉法輪》,他看后覺得這書教人修心向善太好了,便走入大法修鍊。修鍊后改變了多年不好的思想觀念,按真、善、忍的要求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好人。九七年九月,在自家樓后的火車道口,火車突然鳴笛,一男孩一女孩騎自行車一時發懵同時相撞,都摔在鐵路線上。這時潘本余立刻將他們及自行車扔出鐵軌,其中一個孩子砸在一老人身上,而潘本余的衣服被火車掛破,擺脫險境后,心有餘悸的潘本余臉都嚇白了。

潘本余還在齊齊哈爾瀏園(嫩江流域)曾先後救過四個溺水之人。其中一個是建華廠三十來歲姓張的職工,此人在江對岸岸邊深水處嗆水喊救命,潘本余跳下水,被溺水人死命抓住胳膊、撓掉一條肉,他還是盡全力將那人拖上岸。這個人得救后表示感謝並留下姓名,潘本余說:「不用謝,能見死不救嗎?」

堅持信仰 屢次遭酷刑折磨

潘本余由於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屢次遭受中共當局迫害。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后,潘本余被劫持到加格達奇黨校強制洗腦迫害兩個月,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齊市碾子山勞教所(鐵路勞教所)幾乎是天天挨打,警察用小白龍(塑料管)抽頭二、三十下;寒冷的冬天他們用冰冷的自來水管子向他身體哧水,哧一、兩個小時,使其渾身抽搐、不能動;被毒打的不能走路,不會查數,沒饑飽,睡覺顛倒,不讓睡就痴傻的坐著。頭腦恢復后他寫信申訴,信被沒收,人被監視、不給筆、不給吃飽。從天亮到天黑挖地基,稍怠慢一點就非打即罵。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六日獲釋。

二零零零年七月,潘本余被綁架后再次遭受勞教迫害。在富裕勞教所,潘本余與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關在大監舍里,李齊、馬勇拒絕看誣衊錄像,被邪惡之徒賈維軍弄出去毒打、用電棍電擊。法輪功學員王寶憲從窗口喊:「不許迫害大法徒!」潘本余從監捨出去制止,被犯人打翻在地,強行按住。一日賈維軍指使犯人將潘本余弄到豬舍,對其毒打三、四次。一次把潘打昏,賈說其裝的,竟邪惡至極的用開水往其身上澆,身上被燙起泡,還不給吃飽飯、不讓上廁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馬勇、李齊、張曉春等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寫聲明要求無罪釋放,警察賈維軍指使犯人打法輪功學員,有一位六旬老人叫楊立成也沒能倖免。潘本余見此況便高喊:「法輪大法好!」在場的其他法輪功學員們也都一起喊。潘被打得鼻孔流血,一顆牙被打掉。賈維軍叫囂:「給我往死里打,打死我負責。」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潘本余被送到富裕看守所。警察為掩蓋王寶憲、張曉春被迫害致死真相又給潘本余判四年,轉至北安監獄;北安監獄一心將潘本余弄死,殺人滅口,將其關小號迫害七十多天,被犯人打的頭破血流、在小號內背銬穿地環兒、不給被褥使其尿血、吐血、手腕和雙臂鎖爛、骨縫長肉芽。

一日,省司法局人員來監獄檢查工作,潘本余高喊:「我最冤哪,政府官員打死兩名法輪功學員,為封鎖消息把我關在監獄,我申訴他們就關我小號,酷刑折磨,想整死我。」姓安的獄警對檢查人員謊說:「他是精神病。」半個月以後將戒具卸下時,他雙臂仍是被鎖的姿勢,已經不會動了。測血壓高六十,低壓三十,整日昏迷狀態,隨時能死去……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獲釋。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警察到家砸門,潘本余被迫流離失所,靠給人送牛奶艱難維持生計。同年十二月八日,他在父母家被北局宅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在派出所,被鐵鋒區「六一零」王隊長銬在暖氣管子上;對其毒打致昏迷;還用皮鞋踹其肚子;打的拉血。兩天後被送到齊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由於「六一零」王隊長打的心、肝、腎衰竭,出現生命危險,被送到齊市第二醫院搶救。

潘本余被鐵鋒區法院枉判七年。下判決時,把空白刑訊筆錄讓他按手印。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潘本余被劫持到泰來監獄繼續迫害。

被迫害致死

潘本余在泰來監獄被迫害致心臟病、肝腹水、心肌梗塞、吐血、頭部腫大、生活不能自理,在其幾度生死奄奄一息時,獄警程強竟威脅:「你不寫三書就不放人,保外就醫不給你上報。」直到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獄方和齊市「六一零」等部門為推卸責任才通知家人將人接回家中。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時左右,齊齊哈爾北局宅派出所兩名警察,表示受泰來監獄指示,保外就醫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讓家屬出醫藥費四千元。之後,獄警帶潘本余到齊市第一醫院體檢鑒定,又說到泰來監獄做體檢鑒定給報銷,到齊市第一醫院體檢不給報銷,家屬就讓泰來監獄獄警把潘本余給帶走了。結果沒想到潘本余又被帶到了泰來監獄中關押。 一直到五個多月後潘本余才得以保外就醫回家,回家后其身體狀況一直很差,渾身瘙癢,全身抽筋,身體大面積浮腫,每天都是不停呻吟,腹部極大。

在經過繼續學法煉功后,潘本余開始逐漸有所好轉,然而,二零一一年二月北局宅派出所片警林震亞夥同二名警察再次闖進潘本余家中,把他學法煉功的書和MP4 搶走,並恐嚇潘本余要帶他回監獄,無奈下,潘本余只好離家出走,家人沒有潘的音訊。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潘回到家中,後身體更加嚴重,六月二十八日身體狀況急劇惡化,已走不了路,排不了便。

二零一一年七月八日晚八時,潘生命垂危,家屬把他送到齊齊哈爾市第三醫院搶救,當天來了幾個公安暗中調查潘本余的病情,住院期間潘本余的狀況鑒定被改寫,身體狀況越來越重,七月十六日晚潘本余見到家人後,說了幾句話,於七月十七日半夜一點多停止呼吸。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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