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0日訊】2010年2月20日,李惠芳及陳啟勇遭陷害,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呈報收容勞教李惠芳一年三個月,也許是因李惠芳零口供“極不配合”,被上海市勞教委處以一年半勞教,被送往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女子勞教所,後又被轉至安徽省宣城南湖女子勞教所。
2011年7月7日李惠芳被解教回滬。陳啟勇則被虹口分局呈報被市勞教委勞教一年。送往殷高路上海市第四勞動教養管理所,2011年1月21日解教。為何會被處以勞教?你我心照不宣。
上海市普陀區宜川四村派出所出具的《於宜川四村39號405室110的工作情況》所述李惠芳及陳啟勇的“違法事實”如下:
“2010年2月20日14時15分許,接分局110指令,宜川四村39號405室有社保隊員被打。我所接警民警立即到場,經現場了解是長寧區一上訪對象李惠芳與虹口上訪對象陳啟勇暫住此處,今長寧民警上門對李惠芳宣讀告知書並錄像拍攝,陳啟勇從長寧民警手中奪下攝像機並將攝像機藏匿,同時毆打長寧分局新涇所文職人員。
民警了解好後,便回到所裡向值班領導作了匯報。值班領導帶了值班組人員趕到現場再次調查事情經過。了解好情況後,值班領導要求李惠芳到所裡解決此事,李惠芳當場拒絕到所里處理此事,民警出示工作證件後,對李惠芳進行口頭傳喚,又遭上訪對象拒絕,並揚言如果將其帶至所內就死在現場,民警隨即實施強制傳喚。
上訪對象見民警要對其強制傳喚,就拿起菜刀放在自己的頸部,並威脅民警,陳啟勇在民警強制傳喚李惠芳時,曾用拳擊打民警。民警為了防止事態擴大隻能暫停強制傳喚。期間,李惠芳多次揚言如果將其帶至所內就死在現場,陳啟勇亦表示會到北京上訪。
17時15分許,接上級指令,將李惠芳及陳啟勇強行帶離現場至宜川派出所, 所增援民警及長寧區增援民警到場後,民警隨即對兩入進行了強制傳喚,將李惠芳及陳啟勇帶至宜川新村派出所。
在實行強制傳喚時,李惠芳欲用頭撞擊鐵門,被民警制止,陳啟勇則用腳踢強制傳喚李惠芳的民警”。
上門偷拍隱私、違法宣讀《四無告知書》行為遭抵制後,來者拒不出示身份證件和《傳喚證》,反要李惠芳及陳啟勇到所解決偷拍隱私、違法宣讀《四無告知書》一事。但至今未解決上門偷拍隱私、違法宣讀《四無告知書》問題。
李惠芳及陳啟勇被處勞教後,受到上海乃至全國維權人士和訪民朋友的聲援和支持。知名維權人士馮正虎、艾未未、莫少平、丁錫奎、楊慧文、萬亞峰、許正清、馬亞蓮等或撰文聲援或擔任李惠芳及陳啟勇辯護人以實際行動聲援,上海廣大訪民更是熱心捐款。陳啟勇開庭時眾多訪民朋友赴黃浦法院法庭內外聲援、李惠芳開庭時眾多訪民朋友不遠2次千里奔赴合肥聲援、去年9月更有眾多訪民遠赴安徽宣城南湖女子勞教所看望李惠芳。
上海乃至全國維權人士和訪民朋友全力聲援李惠芳及陳啟勇之恩將永遠銘刻在心。
今天李惠芳及陳啟勇以感謝信方式向撰文聲援、前往上海市黃浦法庭內外以及遠赴安徽勞教所外聲援李惠芳及陳啟勇、慷慨解囊踴躍捐款知名維權人士以及全國和上海的廣大訪民朋友表示衷心感謝;向前來出席歡迎李惠芳及陳啟勇解教聚餐的廣大訪民朋友表示衷心感謝。
維權之路曲折漫長,將拿起法律的武器,還我訴權,還我人權、討回公道。
再次感謝馮正虎、童國慶、常雄發、許正清、沈佩蘭、馬亞蓮、杜陽明、蔡文君、王扣瑪、顧洪斌、崔福芳、田寶成、邵滿根、朱政、韋開珍、朱瑞英、賀志勇、謝忠安、吳雪偉、呂龍珍、童莉雅、韓忠民、趙迪迪、高信翠、朱黎斌、陸瑛、陸福忠、陳燕燕、李俊、劉義良、李彩娣、李衛青、孫建敏、吳慧群、王成起、陳載忠、陳秋菊、仇志平、範桂娟、陳恩娟、黃德倫、金國強、吳育青、奚仁娣、徐鳴、楊偉明、張雄明、段春芳、陳國貴、黃蘇滬、朱金娣、鄭培培、衛玉華、丁菊英、袁春生、魏勤、吳黨英、李貴榮、金國強、吳小平、張燕紅、陳宗來、周坤、謝禮祥、徐秋琴、趙惠琴、吳育青、張秀芹、吳如雲、張瑜、施亞萍、葛蓉、申琴芳、薛岳忠、謝金華、趙迪迪夫婦、葉根生、宣雅芳、李蘭貞、端木家壽、王承起、徐金芳、金永強、董美麗、何茂珍、裘美麗等眾多訪民。因篇幅有限無法一一列出敬請原諒。
李惠芳 陳啟勇 叩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