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藝人犯罪就離開演藝界

【新唐人2011年7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郭羿婕台北19日電)疑涉掏空案遭約談的藝人吳宗憲今天說,他「有可能犯錯但不可能犯罪」,身為藝人,只要有任何犯罪行為,立刻要離開演藝界。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聯明公司疑涉炒股、掏空案,13日發動搜索約談行動。檢方查出,吳宗憲公司與聯明公司有新台幣6000萬元往來,傳喚吳宗憲說明。

吳宗憲表示,他會整理相關證據,於第2次約談時提出。如果檢調還他清白,將邀媒體參觀LED(發光二極體)廠。

媒體報導指他演藝事業走下坡,他說,為做LED,推掉很多節目,但對自己搞笑功力仍有信心,「有人繼位才有人離開,目前我還沒感受到任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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