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擄人撕票 主嫌改判無期

【新唐人2011年7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3日電)6年前以假車禍綁架地主林松吉並勒贖、撕票的男子陳春富,案件多次遭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五審,審酌陳犯後多次表達悔意,並曾餵食肉票,罪不致死,改判無期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林松吉生前因土地遭宜蘭縣政府徵收,獲得新台幣1億元的補償金,陳春富得知後,民國94年1月14日下午,與同夥以製造假車禍的方式綁架林松吉,陳春富將林勒斃後,還持續打電話給被害人家屬要求支付贖金。

判決指出,陳春富屢次向肉票家屬更改交付贖金地點,甚至讓被害人家屬在墾丁國家公園外等待2天,打電話嘲弄對方「墾丁好不好玩」,事後取得300萬元贖款。

案件纏訟多年,陳春富於歷審多次遭判處死刑,案件再遭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五審合議庭審酌陳春富於更二審、更三及更五審時,均表悔悟,並審酌陳曾餵食肉票食物,認為他罪不致死,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共犯余育銘遭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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