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禁罷工 爭議可仲裁

【新唐人2011年7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1日電)新版工會法上路後,教師可組工會但限制罷工。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說,一切按部就班,終極目標盼教師能行使完整勞動三權,目前教師可靠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解決爭議。

新勞動三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約法及工會法)經修正後於今年五一勞動節正式上路,以工會法為例,組工會上有較多放寬,包括教師可以組工會但不能罷工,但教師可循一方申請交付仲裁的途徑、解決爭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出席「」成立大會,受訪被問及,教師目前可組工會但仍無罷工權?她表示,教師組織工會已跨出第1步,一切按部就班,為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目前社會各界對教師行使罷工權仍有疑慮,「目前沒有(罷工權),長久來看,有一天可能會有」。

王如玄表示,讓教師行使罷工基本權利還要再一段時間,目前教師若遇爭議,可透過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尋求解決爭議。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長劉傳名說明,罷工權並不是行使目的,而是一種行使的方式讓爭議得以有效解決,目前教師若遇爭議仍可透過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的途徑解決問題。

劉傳名表示,法令隨時代演進,勞委會會隨時關注、檢討、修正,勞委會當然希望最終所有教師都能行使完整的勞動三權,但修法過程仍需邀集學者專家、相關團體工會、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和家長團體,取得各方意見按部就班進行修正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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