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談國家的全民性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訊】自從中共在中蘇論戰中大批赫魯雪夫的“全民國家”以後,尤其是文革的全面專政以後,“國家是階級國家”,是“統治階級實行暴力鎮壓的機器”等等馬列主義謬論,充斥中國的所有媒體和出版物,謬種流傳,傳遍城市鄉村,每一個班組,每一個居民區,每一個村鎮。以致號稱反對中共的中國反對派人士,也往往動不動搬出這種馬列主義謬論。包括曲線救共的賣國派人士,他們反對愛國提倡賣國的謬論,就完全是建立在這種馬列主義謬論的基礎之上。

實際上,國家只是特定人群居住、生活、佔領並用武力保衛的土地。它的基本要素——居民和領土,具有完全的全民性。因此,從根本上說,從這些基本要素說,國家為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全民所共有。

而就國家的第三個要素主權說來,現代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的憲法,基本上都規定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中共也不得不接受這個觀點,在憲法中規定中華民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屬於全體人民。只有直線和曲線救共的派別,包括不大有羞恥感,習慣胡言亂語的方紹偉先生,反對愛國提倡賣國的曲線救共賣國派某大律師,才厚著臉皮,為中共服務,把中國說成是中共的產權。

只有在這些要素之外,國家的附屬要素國家政權,才具有階級、集團、或者家族性質。

君主專制社會的國政權家,就具有家族性質。但把這種國家說成地主階級的國家,恐怕也是馬列主義和共產黨的胡說。一般的地主階級,除官僚外,也並不參與國家的政權組織和管理。

當代中國的國家政權,則具有集團性質,只屬於中共賣國集團和他們的官僚太子黨,不屬於其他任何階級。他們聲稱自己的政權屬於工人階級或勞動人民,完全是欺騙。實際上,他們的國家政權,恰恰是工人階級和勞動人民的死敵。

歷史上,屬於階級性質的國家政權,有希臘的奴隸主民主制國家政權。古羅馬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大概應該是介於整個奴隸主階級和其中的奴隸主貴族之間的一種政權。

當代廢除了黑奴制度,經過民權運動的美國和西方民主國家的國家政權,每個成年公民,不管屬於哪個階級,都有選舉權。因此國家政權具有基本的全民性質。當然,資本家和富人階級,憑藉他們的財富,佔據經濟方面的相當優勢。但是,在政治方面,人數眾多的貧窮階級,卻佔有很大優勢,這一點,從每個政客往往習慣于罵富人,卻不敢罵窮人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美國、尤其歐洲民主國家的社會主義因素,福利制度,也正是窮人政治優勢的一種反映。你可以說這些國家在經濟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部分社會主義制度,但不能像中共那樣,在政治上把這些國家的政權稱為資產階級的國家政權,這不符事實。

當代中國是徹頭徹尾的官僚權貴資產階級賣國集團的國家政權,甚至一般的資產階級也沒有份。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攻擊西方民主國家的政權是資產階級的政權,完全是用自己的黑暗和污穢來污蔑抹黑他人。

除了民主國家的全民性質的國家政權之外,非民主國家中,國家的全民性和國家政權的非全民性,始終是一對嚴重的矛盾。解決這對矛盾,根本的辦法就是肯定國家的全民性,以國家的全民性來反對國家政權的非全民性,把國家政權改造成全民性質的民主的國家政權;而不是相反,不是像中共,像直線就黨派和曲線救黨派,像方紹偉先生和某大律師那樣,主張國家是階級國家和鎮壓機器,來為中共賣國集團霸佔國家的合法性辯護,去維護並加強這個賣國集團的私天下地位。

2011-7-1

文章來源:《網路文摘》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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