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技術輸出 檢:難搗核心

【新唐人2011年6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警方今晚表示,前往台中市破獲詐騙集團。檢方說,法務部已研議修法加重詐欺案刑責,一般案件要查獲詐欺核心不易,多是查獲車手與人頭帳戶。

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今晚舉行記者會表示,板橋地檢署上午指揮警方在台中西區等地,查獲涉嫌詐騙的劉姓、莊姓男子等4人,包括主嫌與車手等,並起出犯案的偽造證件、印鑑、行車記錄器。

警方說,這1詐騙集團是假冒檢察官,以監管帳戶的老招式詐騙,但仍有人上當;實際上,檢警、司法機關絕不會在電話中表示要收押或管收。

集團偽稱被害人帳戶遭盜用,要監管財產為由,要求被害人將現金交給假冒的「監管科書記官」歹徒,並由歹徒交給被害人偽造「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監管收據」公文。

板橋地檢署下午在三重區,也舉辦1場司法改革座談會,與會人員反映,有民眾遭人頭帳戶牽連,是詐騙集團的無辜被害人。

座談來賓說,詐騙集團鎖定老人家傾家蕩產相當可惡。日前的「空中監獄」遣送海外犯案詐欺集團,有宣示效果,「但還不夠,嫌犯以檢察官名義詐騙,希望加重刑責。」

板檢檢察長蔡碧玉表示,有些被告是以出賣人頭帳戶為業,每個戶頭收取新台幣3000元利潤,所以,是否真的無辜需要釐清。她28日參加法務部的「刑法研修小組會議」,其中也提到研修相關詐欺刑責。

蔡碧玉說,昨天會議中,有高等法院法官指出,在「一罪一罰」原則下,部分詐欺案判刑10年至20年,刑期不算輕。

但蔡碧玉表示,詐騙集團要查到核心不容易,這幾年警方也很努力宣導,從近年詐欺案件量下降趨勢,可以看出宣導績效;也使得台灣詐欺集團技術輸出,在國外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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