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民眾:本阿里被判35年並不夠

【新唐人2011年6月22日訊】突尼斯法庭週一以挪用公款等罪名缺席判處前總統本‧阿里夫婦35年監禁。對此突尼斯民眾表示這一量刑還不夠,並沒有滿足人民的期望,他們希望本‧阿里的同夥也接受審判。

突尼斯法庭週一最終認定本‧阿里夫婦非法攫取公共資金、非法持有貴重珠寶和現金,裁定二人入獄35年。法官也裁決他們得支付總額相當於6560萬美元的罰金。法官說,其他控罪,如和非法持有毒品和武器有關的控罪,將在30日做出裁決。

突尼斯市居民對這一判決並不認同。

一名男子說:「本‧阿里被判35年,這並沒有滿足突尼斯人民所期望的。35年意味著甚麼,他甚麼時候服刑,我們的錢還在外國銀行裡?」

另一居民要求本阿里的追隨者也受審。

突尼斯市居民:「本‧阿里本應在逃亡沙特之前,在突尼斯時就接受審判。就像埃及前總統穆巴拉克那樣。現在他們提出35年監禁,對任何人來說,意味著甚麼也不是。他們也應讓其他人受審。本阿里不是突尼斯唯一參與貪污的,有一大群人在他左右。」

另一居民表示,突尼斯人希望歸還所有被本‧阿里及其家族偷竊的財產。

突尼斯市居民:「我希望這次量刑會達成它的目的,我們關心的是我們國家需要的錢。大量的錢被偷帶出了突尼斯。」

不過,對本‧阿里的審判還沒有結束。檢方還認定,本‧阿里下令安全部隊槍殺示威者,陰謀破壞國家安全、謀殺等指控。他及其親信共面臨93項民事指控,還將在軍事法庭就182項指控接受審理。審理時間還不清楚。

新唐人記者 韋青一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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