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菲台商女兒 陸嫌判重刑

【新唐人2011年6月16日訊】(中央社馬尼拉16日美聯電)菲律賓法院今天將10年前綁架菲律賓台商女兒的7名中國籍男子定罪,並判處他們每人6個40年徒刑,不得假釋。

其中1名被驅逐回中國的男子,今天在缺席的狀況下宣判。

這起綁架案的受害者張安明(Rowena Jacky Tiu)表示,她感謝上帝「讓我獲得應得的正義」。

這名女子的父親繳付1000萬披索(當時值19萬4000美元)的贖金後,這些嫌犯於馬尼拉機場釋放遭拘禁8天的張安明,警方旋即逮捕這些嫌犯。

張安明當年於菲國北部地區被綁架,她後來嫁給當時任該地區警察局長的羅米巴奧(Arturo Lomibao)。羅米巴奧現已退休。(譯者:中央社張詠晴)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