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擋箭牌 遼訪民被踢出京府信訪局

【新唐人2011年6月11日訊】今天,訪民馬秀學和已經失學的10歲兒子劉鴻臻到北京市信訪局,請求市信訪局敦促北京市公安局放人。馬秀學的丈夫劉振東,今年3月11日在北京南站永外派出所被關押毆打、目前失蹤,没有在法律上給家屬一個任何交待。

據權利運動發布的消息,今天,已在北京上訪多年的遼寧省本溪市的訪民,馬秀學和已經失學的10歲兒子劉鴻臻到北京市信訪局,要求市信訪局敦促北京市公安局,释放劉鴻臻的父親劉振東,其父今年3月11日在北京南站永外派出所被關押毆打、最後失蹤。

馬秀學反映,去中共北京市政府信訪局,是一位戴眼鏡、約40多歲、工號為000121的工作人員,接待了母子倆,當這位信訪工作人員看了馬秀學的身份證后,告訴馬秀學,按照《信訪條例》屬地管理的原則,馬秀學母子倆應該回到遼寧省本溪市去反映。

馬秀學不明白,劉鴻臻的父親劉振東是被北京公安關押和失蹤的,回到遼寧本溪能解決嗎?

000121號工作人員告訴馬秀學:解決得了解決不了我們管不了,反正《信訪條例》就是怎麼規定的。

權利運動表示,按道理,你北京當局扣了人,就得給被扣人家屬一個交待,這是法律規定的。可一個並不合理、不合法的屬地管理,卻可以成為官員推卸責任的擋箭牌!

馬秀學的丈夫劉振東患有嚴重精神病,夫妻被迫離婚,馬秀學帶著年幼兒子一起生活,沒有工作的馬秀學只能依靠住房做點小買賣,維持一家人的生存。

据維權網報導,2007年11月5日,開發商依仗著政府貪官的支持,組織公安和黑社會共同參入強行拆房,馬秀學,劉振東堅決抵制非法行徑,但是人單力弱,阻止不成,反被打傷,從此被逼走向上訪不歸路。

2008年7月11日,在國家信訪局和全國人大上訪時,遭到佩戴003813號的公安民警毆打。同月的14日,馬秀學帶著8歲的兒子再次到國家信訪局和全國人大上訪時,又遭佩戴030625號的公安民警和保安的阻止,又被群毆受傷,並將馬秀學扣押,交給地方截訪人,強行押送回當地,威脅勞教。

2009年11月21日,馬秀學和兒子劉鴻臻在乘坐485路公交車時,因無錢買票,售票員不准坐車,馬秀學堅持要坐,售票員就報警,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區分局金星派出所副所長(警號059062)接警後,又將母子扣押,交給地方政府截訪人,押送回當地。

馬秀學在北京上訪被警察打殘,懷疑是地方截訪人買通北京公安和保安,有針對性的毆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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