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中紀委的「政治經濟學」

【新唐人2011年6月2日訊】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5月25日發表署名“中紀聞”的文章《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讓人“耳目一新”。它“新”在哪裏?

首先,與不久前該報的“鄭清源”筆名是“正本清源”的諧音那樣,“中紀聞”是“中紀委”的諧音筆名,只是為何不把“中間”的中,改為“鍾山風雨起蒼黃”的鍾,更加有中國人的味道,那是擔心讀者不能領悟到“中紀委來也”的恐怖氣勢。

其次,這二十多年來的中紀委,給人們的印象,只處理經濟問題,不處理政治問題,中紀委的“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成為家喻戶曉的特殊名詞。顯然,這都是指經濟紀律而言,就是發揮“經濟中紀委”的功能。

但是現在忽然提及“政治紀律”,也就是行使“政治中紀委”的功能,自然使人們感到非常新鮮,值得好好討論。

這些政治紀律包括哪些內容?文章警告的是“一些黨員幹部”,不要在重大政治問題上“說三道四、編造傳播政治謠言、醜化黨和國家形象”,並強調六個“決不”,就是:

“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

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

決不允許對中央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決不允許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露黨和國家的秘密;

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總之,要求中共的7千萬黨員,只能做鸚鵡、留聲機,不得胡說八道,否則黨紀侍候。

過去的“雙規”,由黨的中紀委出面抓人,不倫不類、違背法治精神;但是在“堅持黨的領導”下,黨有權做出黨認為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其他人就免開尊口了。那麼以後因為胡說八道,中紀委是否也要出面抓人進行“雙規”?貪官汙吏貪汙多少,可以由數字計算出來,黨員的胡說八道怎樣計算?如果只是中紀委判定,有沒有法律條文或適當的法規?否則以什麼為準繩?

當然,原則問題也容易判別。例如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唱紅打黑”,其中是“打黑”還是“黑打”,還不容易分清;但是“唱紅”是恢復文革的某些做法是很明顯的,算不算違背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對文革的結論?

還有,總理溫家寶大談改革與民主,與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今年3月的“五個不搞”不同調,吳邦國黨內排老二,溫家寶排老三,是否老三一定要服從老二,否則也是違反政治紀律?但是老大的態度又是如何?

正當人們對此做出各種猜測的時候,官方媒體的新華社又在5月31日發表《中共為什麼重申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的長篇報導為那篇評論加溫和做註腳,言明其矛頭指向“西方敵對勢力加緊實施『西化』『分化』戰略圖謀”,因為他們“利用各種手段對中國進行意識形態滲透,思想領域的矛盾和鬥爭更加復雜激烈。”

文章並且強調當年蘇聯解體的教訓,與當今國際形勢,使政治紀律問題“更顯重要和迫切”。這就表明,他們要“雙規”的不是要恢復毛澤東路線的左派,而是他們的對立面。

看來,中共高層出現了新的問題,而且問題不小。因為22年前的六四以後,中共元老彭真提醒黨幹部,大家都坐在一條破船上,必須同舟共濟。因此以“集體貪汙” 來集體維護這個政權成為共識,高層不論出現什麼矛盾,都靠協調彼此利益來解決,避免激烈的黨內鬥爭造成黨的分裂而兩敗俱傷。

如今要用政治紀律來對付黨內對手,顯然是推翻了六四後的集體共識,因此如果這兩篇文章不只是出於恐嚇的話,就是未來的黨內鬥爭,將逐步恢復毛澤東時代的“你死我活”。

共產黨的政治經濟學,是把政治放在前頭,中紀委反貪,是政治需要(打擊異己或被迫向公眾交代);政治上打擊對手,更是赤裸裸的政治掛帥。也許哪一天,溫家寶被雙規,交代政治經濟問題,那就熱鬧了。不過由於共產黨的黨內鬥爭都要“發動群眾”,小小老百姓們,得提防遭受池魚之殃。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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