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機場騙收路費 堅拒退款

【新唐人2011年5月29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北京首都機場高速公路暗中多收過路費,但多數車主都在並不知情的情 下在回程中多交10元錢(人民幣,下同),原本當日來回機場的汽車憑去程繳費票尾可以免繳回程路費,有律師認為此行為已經涉及「不當得利」,應該退錢。但收費站反駁稱,「憑票尾返程免費」條款就印在票背後,拒絕退錢。

告示牌於收費站後50米

香港明報消息,北京機場高速從2009年10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單程收費,憑當天去程票尾免繳返程收費,不少過往司機都表示不知情,從來到機場接人都是來回各交10元。

北京機場高速發展公司監控中心的一名景女士回應稱,相關收費政策有公示牌,在票後也印有說明,「我們就不口頭提醒了,因為您想想,返京的車那么多,服務員不可能再一輛一輛地問『您有票嗎?』」

但公示牌是豎在出了收費站後的50米處,而不是在經過收費站之前,而且還包括有主管單位、收費期限、收費範圍等詳細信息,司機除非停車細讀,否則很難發現這一規定;在收費窗口和票背後都印有相關條例,但也並非印在當眼處。

律師:應退回「不當得利」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說,收費站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公平交易權,「作為一個收費站,應該充分有效地告知。你要知道人家到機場,很少在 機場住店、過夜,絕大部分都是當天去、當天返,甚至最多1、2個小時。一天過去可能有兩萬輛車,那麼回來時,還能收一萬五(架車的過路費)。合理嗎?心知 肚明,對你有利」。他認為,應該退回其「不當得利」,但機場高速職員仍堅稱,既然政策已經公示並印在票後,就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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