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桑蘭的惡棍律師

【新唐人2011年5月18日訊】「草泥馬」!給桑蘭打18億索賠官司的律師海明在他的博客中說,他因新華社記者說桑蘭可能撤案「脫口而出了國罵」,是因為「我使用咱們的國罵,是因為我愛國!用咱自己的國罵實在覺得舒服和自在。離開祖國25年了。國罵只有在網上才能聽到了。想念哪!」

這就是一個聲稱在美國獲得法學博士、並自稱在紐約大學(NYU)做過教授的人所使用的語言。就這樣一個人,不僅為了媒體炒作弄出一個18億索賠案,最近更出格,說評論這個案子的網民們有「語言暴力」,然後製造出虛名(John Does #1至#15)把他們也告上法庭。隨後大言不慚地說「如果你心裡是光明的,你嘴裡說出來的話就也應該是文明的。」好一個用國罵愛國、想念國罵、使用國罵感覺舒服自在的「文明人」!

海明在博客上說,他要提告的15個「網路語言暴力攻擊者」的第一個是我。但我們看海明的文章是怎麼提到我的:「有一位姓『草泥馬』,名『長青』的傢伙,在網路上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為『桑蘭被丈夫和律師毀容』。」

就把海明這些得意的「國罵」翻譯成英文,在法庭上公佈一下,法官和陪審員還不得以為他們遇到一個瘋子,要求律師協會查查他的律師資格是怎麼拿的,即使不吊銷他執照,也起碼給個紀律處罰。

在這樣一篇痞子文章中,他多處引用我文章的話,用雙引號,卻並不是原話,很多是編造、篡改;想用這種手段來煽動讀者的極端民族主義情緒,用我的「政治觀點」來轉移讀者對「桑蘭被丈夫和律師毀容」一文所提及的問題的關注,更試圖阻止、恐嚇我對當事人以及海明本人的評論。此舉可看出這個所謂的律師不僅沒有職業操守,連打誹謗案的最基本常識都沒有。

我是因為在中國被「封口」,所以在美國二十多年來一直特別關注言論和新聞自由問題,可能也是華文世界就誹謗案問題,寫了最多文章的人之一。過去這些年來,我寫過許多批評人的文章,也不是沒有人聲稱要告,可還沒遇到一個真正的「勇夫」,或者說,還沒遇到那麼蠢的華人。

2002年,我曾寫了一組文章,揭露吳征、楊瀾夫婦在學歷、經歷等問題上的造假(http://caochangqing.com/gb/index.php?Content=15),他們也同樣試圖用恐嚇來封嘴。

楊瀾、吳征遠比桑蘭、黃健有權勢,吳征曾是新浪網主席,楊瀾曾主持鳳凰衛視,並是全國政協委員和申奧大使等;他們更遠比桑蘭、黃健財大氣粗,他們可不像桑蘭這樣,找這麼個頗具山寨版味道的律師,他們找的是曾代理美國《時代》週刊公司被印尼總統蘇哈托狀告誹謗一案的、正經八百的美國大律師事務所,而且已經把律師信用「信使」直接送到了我家裡。但是我在收到吳征楊瀾的律師信之後,一口氣寫了29篇正式文章,更進一步地揭露、評論吳征楊瀾的問題,但卻再也聽不到吳征楊瀾要起訴的信息了。

他們為什麼不告了呢?就因為他們和他們的律師清楚,面對事實,他們在美國絕打不贏誹謗官司,所以還算很聰明地沒有真正玩一場對他們損害更嚴重的遊戲。

而今天,海明連我的全名都嚇得不敢提,還告呢!海明聲稱要法院調查那所謂15個網上寫作者,但既然他點出了我「攻擊」他們的文章題目,並明確指出 「John Doe #1是我,是一個真名真姓、一直在公眾媒體發表文章的人、一個隨便都可以找到的人,為什麼還裝模作樣地聲稱要讓法院去調查呢?毫無疑問,這又是借所謂起訴,來一波新的炒作而已。

結果呢,桑蘭的起訴網友之舉,不僅誰也沒嚇唬住,而是在網路上(尤其是國內的)掀起了一波更強烈的對桑蘭、黃健和海明的聲討。就像當年吳征楊瀾要設立警察網站,全球緝拿批評他們的人一樣,更惹怒了網民。這次許多網友的帖子嬉笑怒駡加調侃,實在能讓人笑翻天,娛樂效果絕佳。網友們最關注的是,還來不來得及進入15人名單,他們好可以來美國當被告。而且希望能被判有罪,好讓美國海豹隊去中國抓他們,乘剛到香港的小鷹號到美國。

中國人有個形容,說某種動物如果瘋了,就見誰咬誰。這海明代理的桑蘭案,是誰招惹他們,他們就告誰。現在更讓人噴飯,把被告的律師也告了,就因為他對媒體回應了幾句有關該案的問題。這海明律師好像壓根忘了,他自己從這案子一開始就在海內外華文媒體上瘋言瘋語。如果海明那些瘋話都讓美國人知道了,他可真要把中國人的臉丟盡了。

明知是一起打不贏的官司,那這個海明這麼「鬧」,到底要幹什麼?我認為主要是兩個原因:

首先,想靠忽悠、炒作、弄虛作假打名聲。

這些年來,的確有很多中國人在國內國外都靠忽悠、欺騙真的成了大名,或賺了大錢。這是中國特殊國情下的特殊產物。海明雖然來美國25年,但這個對「國罵」一往情深的罵主兒,明顯對自己那滿身的共產病菌嚴重缺乏消毒,不僅出口成「髒」,而且一有機會就用那身「毒素」污染美國這個相對健康、乾淨的人文環境。

上次他告CNN,就是這樣一次污染。他明明知道CNN作為一個媒體,它有批評任何人的自由。那個主持人是表達一個觀點,沒有「事實指控」的錯誤,所以完全不存在可以打誹謗官司的問題。而且海明既不能代表13億中國人,更沒法告13億的巨額。這點,海明如果不知道,就是法盲;如果知道,就是個惡棍,故意玩弄中國人的惡棍。

對,我在這裡對他使用「惡棍」這個詞,就像 CNN主持人用的「thugs and goons」是評論,是形容。海明要打誹謗官司,除非我發表文章說他「強暴了某人」、「欺詐了某客戶」、「曾經販毒、偷盜」等等,而且這些說法都沒有事實根據;除此之外,海明得出具事實,表明我的文章直接使他的商業利益受損害;即使以上他全做到了,海明還得拿出證明,證實我有「事實惡意」;也就是說,我是在明知他沒有強暴、沒有販毒、沒有偷盜的情況下,而硬是要故意地、惡意地攻擊他(這是誹謗案中最難求證的一點)。這樣他才可能打誹謗官司。這麼苛刻的要求,就是讓人很難在美國對公眾人物打贏誹謗官司,最大限度地保護言論和新聞自由。

這次海明代理桑蘭索賠18億、又告15個網友的做法等, 就像上次他告CNN案一樣,不是法盲,就是惡棍。是惡棍的成分更大,為什麼?因為這兩個事件都不需要有多深的法學知識才能弄明白,常識推論就不成立。這個惡棍律師這次大概的確打出了名聲,只是離「臭名昭著」就差那麼一點點了。

其次,要煽動民族主義情緒,要靠種族情結來拉中國人的生意。

桑蘭的摔傷,本來是一件和種族歧視毫無關係的意外傷殘事件,無論從大會組織者,到保險公司,都和種族歧視連邊都沾不上。而且在這個事件中,恰恰表現了跨越國界、種族的對桑蘭的關心和友愛。海明卻反過來指使桑蘭告「種族歧視」和「國家歧視」。這倒真讓人感到一種「惡意」。

人們只要上一下海明律師事務所的網頁,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的專長,就是耍弄一些煽動種族主義情緒的東西,煽動華人對美國人的仇恨。而且以作秀為主。

他聲稱要告好萊塢影星莎朗史東,結果沒告;

他聲稱要告罵了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的美國右派廣播節目主持人林博(Rush Limbaugh),結果沒告;

他聲稱好萊塢某部電影對華人不敬,起訴了米高梅公司,企圖阻止該片拍攝和放映。此舉沒有下文。他以為自己是中國廣電總局長,米高梅屬他管。

他聲稱代表13億中國人,告批評中國政府的CNN主持人,索賠13億,結果不僅很快撤案,而且根本沒訴13億。一場欺騙華人的秀。

很有意思的是,海明一邊在中國媒體上忽悠中國讀者,做出一副極端熱愛祖國的樣子,但在這次桑蘭的起訴書上,卻在多處指控中國官員。大概以後中國政府也不會再買他的賬了。我比較好奇的是,這個高調「愛國」的「玩主」,有沒有幫中國人打過政治庇護官司?或許有心的網友去查查。

對,他就是一個「玩主」。這次是把桑蘭和黃健玩慘了。可惜那兩個昏了頭的年輕人,還在繼續協助這個惡棍律師玩自己。我雖寫了兩篇文章指責他們,但對他們因不瞭解美國情況,而被這麼一個惡棍耍弄,也頗有同情。

這次海明聲稱要告我,希望他別像吳征楊瀾那樣做懦夫,我正指望能上法庭,好讓法官迫使海明先回答下列問題:

第一,「紐約海明律師樓」網頁上(http://lawyerhaiming.com)說,海明是「美國法學博士」,那麼他是哪間名校的法學博士?鑒於他的表現過於「山寨版」,不少網友質疑他是否有律師執照,也有人怕把自己孩子送錯了學校。

第二,上述網頁還說,海明是「前紐約大學(NYU) 教授」。那麼他是從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在紐約大學的那個系做的教授?教授哪門課程?

第三,上述網頁還展示:「美國國會為海明頒獎」。那麼,美國國會哪個部門、給他頒的什麼獎?

第四,海明說當年撤銷起訴CNN一案,是因為「受到巨大壓力,律師本人會被罰款一萬美金,並受到紀律處罰。不撤不行。」讓他回答,壓力來自何方?為什麼此案會被罰一萬美金?是不是這種告法是不負責任的胡來?為什麼會受到紀律處罰?是不是因為他違犯律師操守?他忽悠中國人的企圖是什麼?

第五,海明2008年起訴CNN,號稱索賠13億,到底索賠多少?如果起訴書寫的不是13億,海明是不是個騙子?

第六,海明說,他在2008年給中國地震災區捐款3000美金。請他告訴三千塊捐給了中國哪個部門?請他出示捐款證明——支票、銀行帳單、收款部門收據。如果沒捐出這個數,海明是不是個騙子?

第七,新華社報導說,桑蘭的官司是由「華人律師領銜組9人律師團」在打。消息來源只有海明和黃健。海明說,「我們的律師團隊有幸獲得桑蘭的委託,組成了由華裔,猶太裔,日爾曼裔,意大利裔,愛爾蘭裔,印度裔,以及非洲裔的律師組成的『聯合國軍團』代表桑蘭調查和起訴所有相關責任人。」那就請海明把上述族裔的律師名單的英文全名列出並回答,起訴書是否由這九人簽名、遞交。如果沒有一個所謂的九人「聯合國軍團」給桑蘭打官司,海明是不是個騙子?

海明通過這個案子玩一圈,頂多是從「不為人知」把自己變成「臭名昭著」而已,但一再拿著訴棍亂揮亂舞的做法,最後,最重的損傷又都是落在了桑蘭的身上。人們記住的,是桑蘭使用這個素質極差的訴棍亂砍一氣,結果都砍自己身上了。當然,那些一再反目、爆料的東西,都是桑蘭自己在中國媒體抖落出來的。

也許,人們接下來要討論的是,被「宰」成這樣的桑蘭值不值得同情呢?對海明這種「滾刀肉」應該怎麼辦呢?我實在不知道這「滾刀肉」怎麼翻成英文,否則我先替他譯好,為他寫狀子省時間。(caochangqing.com)

2011年5月17日於美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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