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省廳翻臉否認“禁歌” 文件被刪溫州苦難言

【新唐人2011年4月22日訊】(新唐人記者馬寧綜合報導)在重慶市發出通知,要求組織市民學唱愛唱36首紅歌的同時,浙江省文化廳將曾經不少紅遍兩岸三地的流行歌曲被視為“禁歌”。就在網友議論紛紛時,浙江省文化廳否認下這樣禁令,而溫州市鹿城區委宣傳部一位官員表示,他們只是執行浙江省文化廳的命令,難以理解為何省廳要做出這樣的否認態度。

近日,大陸溫州703網站傳出一個帖子。發布帖子的網友說,他在溫州市百嘉樂KTV包廂唱歌時發現,電腦上顯示禁播歌曲的違禁告示,根據省文化廳的要求有37首是違禁歌曲。其中包括了鄧麗君演唱的《梅花》、蘇芮演唱的《牽手》、陳升的《北京一夜》、劉家昌的《黃埔軍魂》,甚至任賢奇的《小雪》也在列。網友當時覺得很奇怪,就用手機拍下了這張截圖,並發到網上。

21號,此消息迅速傳播。網友反響熱烈。據說,有記者採訪了溫州文化執法大隊,他們承認確有其事,但拒絕解釋原因。網友紛紛質疑浙江省文化廳,審美觀因人而異,不涉及大是大非,政府部門本該求同存異、百花齊放。

「想不到浙江首先實行文割(革)!」

「啥年代了腦子進水了還是作秀?」

「用這樣的人來管理國家,國家還能有個不亂!」

「不得民心就出來說誤傳,這是他們一貫的做法。」

「這些歌曲確實文化部規定的禁播歌曲,不難想像以後KTV只有紅歌了!」

「梅花愛的是中華民國,所以有人受不了!」

「豬腦子辦豬事。既然那麼有理由禁唱,就理直氣壯的告訴民眾理由,為什麼還要否認呢?一群豬官!」

還有網友聯想到重慶36首紅歌。近日,重慶市委宣傳部為向中共建黨90周年造聲勢,要求人人學唱愛唱36首紅歌。網友猜測,36首紅歌之後,接踵而至的是37首禁歌,這兩者之間是不是有什麼關係呢?

浙江省文化廳出爾反爾 系統文檔被刪溫州市有理說不清

面對大批網友的批評,21下午5時,《華西都市報》記者連線浙江省文化廳執法處。姚處長鄭重聲明:浙江省文化廳從沒有發過任何有關「37首違禁歌曲」的文件,也沒有向所監管的歌廳、KTV,發過類似這樣的文件。

4月21日下午《人民網溫州》記者向溫州市鹿城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王局長瞭解情況時,該局長表示,具體情況由鹿城區宣傳部負責說明。

溫州市文化局市場管理處處長陳榮則表示,這些歌曲是鹿城區文化局發現一些畫面、添加的文字等違反了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而被禁播的。陳榮解釋,比如蘇芮的《牽手》,是因為歌曲的畫面不符合規定,而不是歌詞有問題。而據網友說是因為MTV裏面有阿扁夫婦牽手的鏡頭。

不過,鹿城區委宣傳部一位官員卻表示,他們難以理解為何浙江省文化廳要做出這樣的否認態度。

該官員表示,針對此事件,他們肯定的是,溫州市鹿城區文化局只是執行浙江省文化廳的命令,作為一個區級文化局,他們不可能有這樣的權利去指定這樣的規定。

一位不願具名的工作人員告知記者,原先省裏下達的禁唱令是通過OA系統發布的,現在OA系統裏的有關文件已經被刪除,他們已經無從查詢。

在記者採訪鹿城區文化局期間,記者不時聽到文化局工作人員抱怨,「我們只是執行省裏的文件,現在省裏都否定了,我們能怎麼說?」隨後記者通過電話聯繫查看相關文件原件,該局工作人員一直無法聯繫上。

中共為大慶熱掀紅歌 市民認為這是一種強姦民意的做法

最近幾天關於唱什麼歌、不能唱什麼歌, 成為了中國民眾的一個熱門話題。對於重慶政府的要求唱紅歌,很多市民表示不滿,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強姦民意的做法。

重慶律師鄭建偉向《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唱歌會抒發人的感情,會使人心情好,但是指向一類歌曲(我覺得不妥),喜怒哀樂都是每個人自己的自由。」

網友王先生則說:「有些歌曲我覺得應該是政治方面的因素多一點。」

王先生把這件事和重慶唱紅歌的事做了一下對比,他覺得這是國家往左拐的一個徵兆。他認為,這兩件事情,一個是讓人唱什麼,一個是不讓人唱什麼,都是有悖於自由平等的精神,別人唱什麼不唱什麼應該是別人的選擇。

這種文化限制只有在極權社會才有

德國之聲就此採訪了香港《開放》雜誌的總編金鐘,他就浙江禁播歌曲一事,首次談論了他的看法,儘管香港政府機構管理文化市場,也有對文化作品的分級和限制,但不會濫用政府權力幹預公眾的文化生活,因為文化生活的選擇屬於私領域。

對於重慶「紅歌潮」,金鐘表達了他的看法:「36首歌帶有共產黨倡導的意識形態,以此來控制公眾或青少年,不讓他們有更多的選擇。這是非常不正常的現象。這種限制只有在極權社會才有」。

唱歌發自內心 不能為持政治唱紅歌

德國之聲也採訪了中國非常知名的文化學者吳祚來,他認為行政指導唱歌是非常不妥當的:「目前以重慶為代表,通過行政命令指引的方式要求老百姓唱某一類的歌曲,這是非常不好的。歌聲應該是發自內心的,靠自己的內心情感需要來唱歌,而不能持政治需要來唱歌,這是文明社會起碼的共識」。

吳祚來同時也認為重慶等地的做法是與推動公民社會背道而馳的:「公民社會講究的是文化的多元化,公民只對法律負責,只要是合法的歌曲,不侵犯其他人權利,百姓就有權利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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