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官員建議高速公路收費

【新唐人2011年4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琳柏林7日專電)德國巴伐利亞邦內政廳長赫曼(Joachim Hermann)建議,德國應該對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收費,包括掛外國牌照的車輛。

歐陸國家當中,奧地利和法國已經徵收高速公路通行費多年。德國位居歐陸中央,除了境內交通,也有許多由其他國家過境德國的汽車使用德國的高速公路。

赫曼指出,徵收的費用可以用來修築和維護公路。

因為每部汽車每年也要繳交行照稅,赫曼建議,為減輕行車者的負擔,可以考慮降低行照稅。

德國研究機構「佛羅恩霍夫研究所」(Fraunhofer Institute)的研究報告顯示,未來德國人用車的時間會愈來愈少。除非住在較偏遠地區,多半的人會傾向多用大眾運輸系統。少開車的理由,除了減少廢氣排放,也有經濟的考量。

報告指出,如果政府未來訂定高速公路每小時最高120公里、鄉道每小時80公里、市區每小時30公里速限的規定。在嚴格的速限規定下,開車的人會更少。許多人會考慮改乘旅行時間差不多又沒有開車壓力的大眾運輸系統。

由於交通政策和人民的交通習慣都傾向少開車,預期德國開車人口將逐年減少。

「佛羅恩霍夫研究所」的報告指出,到了2050年,每1000位居民估計擁有250輛車,而目前大約是平均千人就有500輛車。德國人口到了2050年也會由目前的8200萬減少到7000萬,所以開車人口也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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