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華:小偷的「職業操守」令誰汗顏?

【新唐人2011年2月8日訊】 小偷,是人人都恨之入骨的「職業」,試想,一個人外出後,突然被小偷掏空所有,連回家的車費都沒有,會是甚麼感覺?

很多人因為被小偷光顧後,面臨巨大的損失甚至有跳樓輕生,小偷就是以害人利己為生,如果在利己不能的情況下而不害人,則就應該是這個職業中的異類了!

當一個人丟失了錢包而能夠撿回自己的身份證、重要的資料時,是否會有感激「這個小偷總算還不惡」的感覺?

2011 年2月7號晚18:40分左右,本人去上海某大型超市買菜後在公交車站台候車,突然身後的站牌伸出一個年輕男孩的上半身:「阿姨,這是你的錢包嗎?」,他的手上拿著的黑色錢包正是五步之前我還檢查了一下的錢包,驚訝之餘接過錢包打開後居然是「原壁歸趙」,旁邊幾位等車的年輕人說,可能是沒有錢他就還給你了……

能夠在知道沒有錢的情況下主動還給我,還友好的稱呼我「阿姨」,讓我這個倍受官員、警察傷害的老人意外之餘,只能不停的說:怎麼還會有這樣好的小偷啊?」,「啊,還有這樣好的小偷,真的謝謝他……」我的感動、我的自言自語連旁邊的兩位年輕女孩、一個大男孩都笑了!(這裡地處大學城旁)

小偷冒著那麼大風險偷去的錢包、除了圖書卡、郵票、銀行卡外居然沒有一分錢!按照職業習慣是否太失望了?失望之餘是否會因為憤怒而將這個錢包扔到垃圾箱而不是主動走到我的身邊還給我。人家上崗也是要成本的,風險比在網上值班的5毛們可要大得多!

他的這種憤怒與上訪人去北京讓地方政府領導惱羞成怒其實應該是一樣的。

坐在公交車上仍然忍不住去想:「怎麼會有這樣好的小偷啊?也許是購物單讓他於心不忍?(購物單上20.61元的金額中有四項是打折菜,白菜、1.12元,捲心菜1.62元……大過年的,誰家會去超市買這樣的商品?他偷的對象也許還比他的母親還困難呢!也許這次經歷讓明白了民生危艱遠不是他在媒體廣告上看到的,返還大城市照樣有專門在晚上去超市買1元大白菜的母親,小偷對民生的瞭解一定會比國務院總理更深刻準確吧?這次他失手裡,儀表得體的人未必是有錢者。)

令我驚訝的是當這個小偷還我錢包的時候,在場的6個人而且都是年輕人包括我居然無一想到報警,如果有我也一定會制止。或許,小偷叢生,人們都以習以為常?或許社會需要「報警」的事件太多、人們已經麻木?或許對小偷能主動不利己時不損人的行為給予了寬宥?

「小偷」,顧名思義不過小偷小摸而已!比起危害國家的大盜,真是大巫見小巫,不足畏也不足恨了!而小偷在不能夠利己的時候還體恤他人,將對他人有用的東西主動歸還,實在比那些處上位害人不利己的「僕人」要善良有道的多!

回到家又將奇遇複述給女兒聽,孩子大笑,居然還有這樣好的小偷!不過媽媽你還是要小心啊,否則我們還是會很麻煩。

大年初五遇到這樣好的小偷,忍不住要寫幾個文字讚美不利己時不損人的行為,當然由衷的希望他們能夠放棄偷竊的謀生手段,靠勞動養活自己是最大的福祉!

也希望那些能撬動國家機器,或者代表國家「機器」的「僕人」們,能夠從小偷的善良中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連小偷都能夠遵守起碼的「職業道德」不利己時不損人,耗費國家的財力幹著損人又不利己的活兒,你們對得起「國器」二字嗎?

寫於被剝奪養老金、工資、身份證……1500多天、人生被斷裂、上訪上訴1300多天、養老保險手冊號:2192694

詳細谷歌搜索:陳雪華至社會保障部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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