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長樂馬頭村違法徵地逼死村民(視頻)

【新唐人2011年1月31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採訪報導)福建省長樂市(縣級市)三級政府官員,把村民的土地當成自己的公用財產隨意的霸占、徵用。致使村民現在失去地1200多畝。生活水平嚴重下降,很多年輕村民都外出打工,有的到國外謀生。村民無奈維權,遭關押甚至逼死。

在2006年採取未批先用的方式,霸占村民50多畝基本農田。在2007年才以全村村民“無意見”謊言上報材料,騙取國土資源部批文和福建省政府文件。批文拿到後徵地補償款被官員截留長達3年,由於村民多次阻止徵地維權被地方腐敗官員、警方多次打壓。直至2010年7月18日徵地補償款才給村民補償到位。

馬頭村全體村民維權的主要原因:1、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安置;2、官方離居民區不足200米的地方建設高危險220KV變電站項目;3、實際徵地50多畝而佔用200多畝耕地。引起村民誓死維權大行動。結果造成多次村民與官方、警方衝出流血事件。

2010年10月24日前後,官方、警方為了達到強佔用200多畝(在地塊中央位置建築高危險項目造成其他地方無法耕種)村民的基本農田的目的。就抓捕維權抗議村民13人,分別關押15-33天。村民在關押之前身體健康,由於警方對村民實施慘無人道的摧殘手段,導致關押釋放後村民鄭依堯男50多歲精神失常,但家裡貧困沒錢給其治病。

2011年11日下午鄭依堯失踪,其家人鄰居多人進行尋找無果,2011年1月12日16時30分,發現鄭依堯吊在離變電站工地1公里的水庫旁的樹上死亡。據村民投訴稱鄭依堯的精神失常完全是因為受警方關押迫害所致。因此,案發後地方政府官員、警方封鎖消息,並給死者家屬強行施壓,最後補償15萬元協議了事。

維權人士於國富表示:對於村民的合法權益為什麼得不到依法保護?原因是地方腐敗官員、警方多次鎮壓村民,他們對抓起來的村民有的利用利益誘騙、有的利用取保候審的方式侵犯村民的《憲法》賦予的基本人權。他們的瀆職犯罪行為,對村民的迫害“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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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電視台 www.ntd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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