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樂清案續:公民堅持要真相

【新唐人2011年1月10日訊】中國浙江樂清寨橋村維權村長錢雲會案件,在海內外引發持續的強烈關注。公民關注團進入寨橋村調查事件真相的行動仍然在持續著,民眾要真相的呼聲也越發高漲。那麼,在1月8號,錢雲會的“二七”忌日,圍繞錢雲會案件又發生了甚麼事情呢?

1月8號上午11點左右,還在寨橋進行公民調查的維權人士鄭創添和賴永獻,被兩名自稱是政府的人攔著,說領導要與他們交流,一起吃個飯。

鄭創添:“跟我們聊天,聊一些要相信政府,或者不要造成社會影響啊,我們當然是堅持我們的觀點,我們只說真話。”

到了晚上10點左右,住在朋友黃偉家的鄭創添和賴永獻,以及另一位公民調查者劉德軍,包括黃偉一起,被溫州甌海分局治安大隊的民警,帶到甌海分局新橋派出所。

鄭創添:“那十幾二十個人拿著槍,而且還帶著法律文書來的,就把我們的電腦、數碼相機、手機、U盤主要能存貯資料的東西,都給扣留,直到凌晨2點多鐘才放我們出來。”

就在同一天,一批中國公民發出了共同聲明,首批簽署聲明的包括北京憲政學者陳永苗、 湖北自由撰稿人劉逸明、西安民主人士楊海、廣州編輯野渡、香港公民蔡淑芳等人。

共同聲明首先對樂清市當局表示強烈譴責,聲明指出當局多年來掠奪公民土地,迫害公民正當的維權行為。另外,聲明還表示,錢雲會事件,當局對死亡現場錄影資料不公開,遺體不能陽光檢驗,證人無法自由作證,各路獨立公民團體不能自由開展調查工作,在這個情況下,官府作出的任何結論都不予承認。

野渡:“在目前中國這麼多網民關注的情況下,我們覺得就是要妥善的解決事件呢,溫州和樂清官方必須要表現出更大的善意,特別是允許那個獨立的組織進行調查,並且提供一切方便,能夠讓事件和真相水落石出。”

在這份共同聲明的第六條,也呼籲民眾從現在起,拒絕再讓步,拒絕上訪,拒絕官司,拒絕要求賠償。

野渡認為,來自民間的善意往往得不到當局理性的回應,而不合作抗爭震動最大,成效最大,成本最低,最容易引發全國聲援,對國民來說也最有尊嚴。因此,「不合作抗爭」適合於當下中國的任何群體性維權事件。

新唐人記者常春、李靜、孫寧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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