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和諧「言論自由」 公民發函護權益

【新唐人2010年12月2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心語採訪報導)中國公民吳飛向騰訊公司發出法律建議函,抗議其QQ軟件簽名欄無法輸入「言論自由」這個詞。

由於騰訊QQ軟件簽名欄無法輸入「言論自由」這個詞彙,公民吳飛向騰訊公司以及其總裁馬化騰發出《公民法律建議函》,認為「侵犯了用戶的言論自由權」,要求騰訊停止侵權,迅速更正,並向所有用戶道歉。

吳飛星期二在自己的新浪博客「公民吳飛」上發出這個建議函,他在建議函中表示,「言論自由」是「貴公司拒絕張貼的不僅僅是「言論自由」這一詞彙,也直接的侵犯了用戶的言論自由權。《憲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權。這一詞彙不屬於我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關於禁止製作、複製、發布、傳播的內容;不屬於我國政府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範圍,不應被拒絕張貼。」

到星期三在網絡上已經出現大量網友轉發吳飛的建議函,很多網友也確認在QQ中確實無法輸入「言論自由」作為個人簽名檔。網絡技術專家曾從楊星期三告訴本台記者,「首先騰訊QQ這個聊天軟件的確存在包括過濾,還有(簽名等)方面的限制,然後公民建議函能夠被採納的可能是相當低的,但是建議函能夠發布出來,說明言論自由和網民的意願還是很強烈的,從某些角度來說,他的表達是一個很好的現象,但是騰訊作為一個中國公司,可能不會遵守或聽從建議書中的內容。因為過濾這些要求不是騰訊公司自己所為,而是在中國政府的要求下所做的」。

吳飛向騰訊公司提出三點要求,包括改正不能使用「言論自由」作為個人簽名的做法,修改用戶使用條款以及向所有用戶公開道歉。大量網友表示支持。

騰訊公司對外公布在中國已經有超過4億8千萬註冊用戶,而且同時在線人數已經超過一億。不少網友認為,馬化騰在職業道義和個人利益中選擇了後者。此前本台已經報導,騰訊公司在主動為當局提供用戶聊天記錄等方面已經屢有劣跡,而類似在簽名或者QQ群中實施的「言論審查」更是比比皆是。

具有多個網站管理經驗的獨立中文筆會成員野渡向本台表示:「有好幾個國內的案例中都是把QQ中的言論作為主要證據,在這種情況下,除了譴責它(騰訊)外,還是要提醒大家儘量不要使用QQ這種危害極大的程序,你根本不知道哪一天你說的話成為一個級別的證據。這也不只是為自己負責,也是對其他人負責,因為你畢竟和別人談了,有可能別人因為和你談話一不小心就被QQ洩密出去。」

越來越多的網友表示,因失望及厭惡,已經停止了騰訊QQ的使用,而改用境外的即時通訊,例如MSN或谷歌的Gtalk等等。

隨著中國公民意識的提升,針對與政府妥協合作的企業的法律追訴已經越來越普遍,類似吳飛這樣的公民意識不但在網絡上不斷浮現,還形成行動力,對舊體制產生一次次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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