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補貼擴大 4.5萬戶受惠

【新唐人2010年12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4日電)內政部今天宣布,為保障中低收入戶家庭無自有住宅者的居住權益,只要符合今年度租金補貼審核資格的申請人,將全數給予租金補貼,不需進行評點排序,也不受各地分配戶數限制。

  內政部說,若以往年審核資料核准率83.24%推估,初估4萬5000多個家庭受惠,總經費約需新台幣19.5億元。

  「整合住宅補貼方案」自民國96年開始辦理,主要補助項目包括租金補貼、購屋補貼以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對於無力購置住宅的家庭,由政府提供租金補貼;對於有購屋能力的無自有住宅或2年內購置住宅並辦有住宅貸款者,給予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補助對象以中低收入家庭為主,租金補貼每月每戶最高可補助3600元,最長補貼1年。

  內政部表示,99年度租金補貼申請情形踴躍,原計畫補助2萬4000戶,目前受理件數5萬4000多戶,受理申請戶數已大幅超過預定辦理的計畫戶數。

  為擴大照顧弱勢民眾,營建署日前將民眾踴躍申請情況提報內政部營建建設基金審議,會議通過增加「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補貼戶數,並獲經建會審查及行政院核定通過。

  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除積極規劃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回應經濟及社會弱勢族群的居住需求,更以「租金補貼為主、興建為輔」做為主要推動原則,擴大租金補貼的範圍。他說,增加租金補貼辦理戶數,符合廣義社會住宅的定義,更能達到政府照顧弱勢民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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