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免簽到手 春節遊歐就適用

【新唐人2010年1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5日電)經多年努力,台灣終於取得期待已久的歐盟免申根簽證待遇。外交部長楊進添今天表示,這項措施預計明年1月底生效,剛好趕上春節國人出國旅遊旺季。

歐盟理事會「競爭力理事會」(CompetitivenessCouncil)今天審查台灣免簽案,此案列入無須討論的項目,順利通過。

楊進添晚間於外交部召開記者會表示,原本已有61國給予台灣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加上今天通過免簽證的28個申根國及適用的7國,中華民國護照已可暢行96國,離「百國免簽」的目標已非遙不可及。

楊進添說,這96個給予台灣免簽或落地簽待遇的國家,較2008年5月之前增加43國,且在國人經常前往的國家地區中,佔了94%。

楊進添指出,目前台灣每年赴歐洲平均31萬人次,免申根簽證待遇生效後,預計國人每年可省下至少新台幣10億元的簽證費。

楊進添也說,未來將繼續爭取歐洲巴爾幹半島的蒙特內哥羅(黑山)、波士尼亞、阿爾巴尼亞、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及馬其頓等6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並爭取國人常去的美國、澳洲、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及緬甸等國免簽待遇。

楊進添說,這項議案尚需經簽署及公布20天後生效,預計明年1月底生效,正好趕上春節國人出國旅遊旺季。

申根區28個國家有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挪威及瑞士。

此外,梵蒂岡、摩納哥、安道爾、列支敦斯登、聖馬利諾、丹麥屬格陵蘭和丹麥屬法羅群島等7個國家與地區,也會跟進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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