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民星國逾期居留 恐遭鞭刑

【新唐人2010年10月22日訊】(中央社新加坡21日法新電)法院文件以及美國公民卡馬利.查爾頓(Kamari Kenyada Charlton)的律師表示,卡馬利在新加坡逾期居留近半年後,現正面臨遭到鞭刑的可能。

如果觸犯新加坡移民法被判有罪,現年37歲的卡馬利將成為16年來第一位在新加坡被鞭刑的美國人。

他的律師拉維(M. Ravi)表示,卡馬利在巴哈馬出生,9月1日於樟宜國際機場(Changi Airport)被捕,當時他正要離開新加坡。

起訴書指出,卡馬利3個月效期的探親簽證在2010年3月15日期滿,之後,他在新加坡逾期居留169天。

起訴書說:「沒有合理的原因,你的確在探親簽證到期後仍在新加坡待了169天,因此,你違反了法律。」

根據新加坡法律,逾期居留超過90天,會被判處6個月以下徒刑,以及最少3下的鞭刑。鞭刑懲罰需打在後大腿股低於臀部的地方;鞭打會造成皮開肉綻,並留下持久傷痕。

卡馬利目前關押在新加坡監獄;他在巴哈馬經營一間建設公司。他去年12月15日入境新加坡,以陪伴他的妻子;他妻子因為懷孕問題而到新加坡求診。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