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15日起實施過境簽證

【新唐人2010年10月11日訊】(中央社台北11日電)外交部表示,南非將自15日起實施過境簽證新措施,凡經南非機場或港口過境前往其他國家的外國籍人士,均須申辦南非過境簽證。

外交部指出,南非並取消鄰國賴索托、史瓦濟蘭、莫三鼻克、辛巴威、波札那、納米比亞長期居留身分人士無須申辦南非過境簽證的規定。

外交部提醒國人,凡經由南非國際機場或港口過境轉赴其他國家者,請務必事先辦妥南非過境簽證(免收申辦費用)備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國人倘已備妥南非過境簽證而於轉機或渡輪遭遇困難時,請與駐南非代表處或駐開普敦辦事處聯繫;駐南非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27)829061413.80828029380。駐開普敦辦事處緊急聯絡電話:(27)832867061;(南非境內直撥)083286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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