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被韓貨輪撞沉“祖國”爲何不搜救

【新唐人2010年9月2日訊】剛看到新聞,“祖國”的漁船昨天中午在韓國專屬經濟水域外側17海裏處被韓國貨輪撞沉了,船員全部失蹤。

我注意到,“祖國”駐韓國大使館要求韓方全力搜救了,也注意到韓方在搜救了,但沒看到說“祖國”也要去搜救的。我就不明白了,爲什麽“祖國”不去搜救呢,出事地點在韓國專屬經濟水域外側17海裏處,也就是說,不在韓國領海内,“祖國”自主搜救自己的船員應該不屬于粗暴幹涉韓國内政吧?

固然,按“祖國”的邏輯,韓國怎樣搜救才算全力搜救,那屬于韓國内政,别國無權質疑,但至少在公海,“祖國”可以自己去全力搜救自己的船員吧,爲什麽不呢?

難道說,是韓國人撞沉的,就隻能由韓國人來搜救才符合規矩?那是哪門子的規矩,誰的規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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