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產稅的秘密

【新唐人2010年9月1日訊】將近一年來,房產稅的消息有一搭沒一搭地就會出來一點。這裏或將試點,那裏正在籌備,風聲就是這麼放出來的。

放風了,自然就是闢謠,闢謠以後,接著又是放風。起起落落之間,大家就與“房產稅”混了個臉兒熟,等到閃亮登場的時候,不會有人感到詫異。在這裏,傳言與闢謠,有著“無風不起浪”的聯繫,類似於“狼來了”的呼喊,一次兩次,你對房產稅不再陌生,不再敏感了,房產稅就來了。

房產稅是肯定要來的,不是因為別人有所以我們必然也要有,不是因為聽說現在“各地已秘密籌備”所以敢斷言一定會有,而是這個稅種到來是勢所必然的。自從“土地交易中心”大張旗鼓,土地價格一路高揚,就決定了房產稅非有不可。

十幾年前,土地集中交易就普遍推廣,正面言之,稱為“避免土地批租”中的腐敗行為。十幾年過去,土地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是否遏制土地交易中的權力腐敗行為,實在可疑。說有作用吧,眼見得一個個土地老爺坐牢去了;說沒有作用吧,恐怕有人說,如果沒有搞拍賣,恐怕管土地和房子的官員一個都不剩地坐了牢。

然而,土地拍賣,好處又豈在於制止腐敗呢?多少地方,自稅制改革後,事多錢少,勉力難為,於是拆房子空地皮成了發展的啟動機制,規劃圖一出,城市就要升級,土地握在手中,獨家供應,於是地價飛升。這種事情在並非一時一地之狀,“經營城市”飛起雲湧,可以理解是歪風邪氣,但也未必不可以理解為是一種默許。

很早就有人發出土地快要賣完的憂慮,然而,如果不賣地,或者雖然賣地但價格不高,城市政府將從哪里保持年增長30%左右的財政收入?沒有這麼多的財政收入,又怎麼對付得了從大發展、大開發、大工程到保工資、保待遇、保穩定的費用?地價高起來了,資金盤活了,土地越來越少了,於是農民的土地將要徵用,城市基本要再造一遍。

據說,中國的房子平均壽命大概是30年,很多人說這是建築品質低劣所致。然而更深的原理是,只有房子壽命短了,才有利於土地反復用於蓋房,GDP才能不斷創出新高。一片土地一百年也拆不上一遍,與一百年要拆三遍比,哪個更能加快資金周轉,從而創造出更多的稅收與交易呢?

需求是製造出來的,所以拆遷不只是土地的經營,也是“逼民致富”的法定,拆了房,你就從一個安穩的人變成一個為房子奮鬥的人了,根據“破窗理論”,怕的不是災難,怕的正是安穩,安穩了,交易就很慢,窗子一旦打破,需求、生產、市場就都會活起來。

城市經營抬高了地價,騰地拆遷同時為房地產商製造了龐大的需求後備軍,房價高起來了,高得人們不堪忍受了,於是房產稅也就要順勢而出了。如同集中拍賣土地,稱為“防止腐敗”;房產稅的意義,乃是抵制囤積,遏制房價。然而,如同集中賣地,實為“經營城市”,收其利益;房產稅創設,深意在土地漸已賣完時,開闢了新的永久性的財源。至於房價,何患其高呢,從收稅的角度來說,房價越高,稅錢越豐富,房價實在是高高益善的。

創造一個高房價,然後以高房價要治理為由徵收房產稅,與創造一大批無房戶,然後稱需求旺盛不得不靠價格來調整一樣,其意為“經營城市”而不是把房價壓下來。地是一次賣70年的,房產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原本,人們沒有進入這樣一個“大循環”,土地使用權買賣以後,人們就參與進來了,地價在房子之中,房產稅也在房子之中,擁有房子,就被納入了國家市場體系,而那土地原本又屬於全民所有。

還不知道房產稅是怎樣收法?是按面積收,還是按套數收,是住了房子的都要交稅,還是有房不住才要交稅?我想,這也要看支出賬有多大吧,收不抵支了,哪里都要收出稅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摘自——《大陸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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