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是潛在的“伊河大橋”

【新唐人2010年7月30日訊】伊河大橋自24日垮塌以來,已經過去5天時間,目前已造成44人遇難,22名失蹤者生死不明,這損失無疑是十分巨大的,教訓是刻骨銘心的。中央五部委就事件作全面調查,這是既是行政職能需要,相關責任人也應該受到處理,給遇難群眾、受害家屬和社會各界一個交代。至於調查的結果怎樣,哪些人受到了處理,筆者並不怎麼關心。筆者關心的是,我國現在不知還有多少潛在的“伊河大橋”,它們經不起時間和風雨的檢驗,隨時都有垮塌的危險,隨時都可能給人們造成生命的消失,軀體的殘疾。

只要大家在百度裏輸入“大橋垮塌”一詞搜索,立即就可以獲取140萬條左右的相關報導,剔除同一事件報導後,數量也是相當驚人的,這背後有著多少條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有著多少個家庭失去歡樂,當然也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筆者不想通過列舉事件方式來溝起大家傷心的往事。值得一提的是,一座橋樑垮塌後,還是經常會看到橋樑倒塌的安全事故在不斷上演。而看到聽到媒體報導在橋樑建設中如何保證工程品質、又有多少“豆腐渣”橋樑被強行拆除的新聞卻少之又少。

建一座橋樑本是方便群眾通行、改善生存環境、提高生活水準的,故人們經常將橋樑說成“連心橋”、“便民橋”,修好一座橋就是為民辦了一件大好事。要修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耗費大量的錢財,正因為如此,一些山區群眾盼了一輩子都修不起一座橋,只能當作是一個夢。既然要建橋,就應該把它建成 “幸福橋”,可有的單位部門、企業卻把它作為“搖錢樹”,他們不僅要得到自己應得的報酬,還要通過偷工減料澇到更多的錢。

現實告訴我們,十座垮橋九座偷工減料。這不得不引起我們交通、建設、質監等相關部門的重視,未雨綢繆,早抓防範。要正確對待自己手中的權利,切實負起責任,代表群眾經常多到工地現場去走一走,看一看,真正的把品質問題放在心裏,加強工程品質監管。對不合格工程改拆除的要立即強行拆除,對需要整改的橋樑要立即整改,絕不給劣質橋樑以生存的土壤。要認真落實責任,特別是在不合格工程的驗收處理上相關領導和幹部要有“大義滅親”的作風,敢於較真,敢抓執行。要加大違紀施工單位的處罰力度,讓其付出沉痛的代價,這樣或許“伊河大橋”要少出現一些。

同時,筆者呼籲媒體要將鏡頭多聚焦到橋樑建設上來,不僅要報導什麼大的工程開工了,更多的還要報導工程監管中的細節,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轉自《大陸論壇》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