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個人網上買賣需以實名登記

【新唐人2010年7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自週四起,規定個人(散戶)網上開店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需向提供網上交易平台的機構提交真實姓名、地址等進行實名認證,經核實後店主將獲發確認合法標籤,店主需將這個標籤貼到各自的交易頁面上。而今後從事網上交易的網站,必須在首頁或醒目位置公開其營利事業登記證的相關訊息或鏈接。同時,辦法還規定網店的交易記錄要保持不少於兩年時間。

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已經要求各地工商機關,對網絡商品和服務經營主體展開一次全面調查,逐一核查網店店主真實身分,並落實建立網絡經濟戶口等工作。

有關管理辦法宣布實施後,大陸不少網民對此紛紛發表議論,其中,有被要求實名登記的賣家擔心新規定侵犯個人隱私,又憂慮網店實名制是網上交易徵稅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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