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1日訊】4月30日晚7點半,臺北、台中、台南三個看守所,同步槍決4名死刑犯張俊宏(原名張慰龍)、洪晨耀、張文蔚和柯世銘。自2005年12月,執行槍決以來,臺灣已逾4年未執行死刑。
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寰才於30日晚8點半召開記者會,宣佈死刑已執行完畢的消息。吳陳寰表示,這4名死囚分別犯下擄人勒贖、殺人等重罪。案例經最高檢察署陳報,法務部指派參事逐案詳加閱卷審核,認定四人並無停止犯罪或心神喪失等原因後,由部長曾勇夫28日簽署死刑執行令。
據臺灣媒體報導,被槍決的4名死刑犯中,洪晨耀僅因債務糾紛槍殺3人;柯世銘則犯下臺南水塘雙屍命案;張文蔚、張俊宏,則分別綁架乾兒子、乾女兒並撕票。其中,張文蔚去年底才定罪,是伏法前是最晚定最的死刑犯。
張文蔚在假釋出獄期間,因積欠債務,綁架了就讀台中縣沙鹿國中的乾兒子,並以安眠藥控制被害人行動,再打電話向被害人家屬勒索新臺幣100萬元。後因被害人清醒,吵鬧要回家,張文蔚憤而以車上的電話線勒斃被害人棄屍。最高法院去年12月24日判張文蔚死刑,認為他在假釋期間,不思悔改,竟綁架、殺死被害人,犯罪手法殘忍,人性良知已泯,已沒有教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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