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王益的公開信:貪官是殺不絕的

【新唐人2010年4月6日訊】今天在網路上閒逛,居然在一個網路垃圾箱裏發現了貪官王益的一封信。 郭知熠一陣狂喜,如獲至寶。

這封信的紙張發黃,好象有幾百年的歷史一樣久遠。該信信封也不完整,收信人是“中國人”,看來還是一封公開信, 只是不知道為何這封信落在一個垃圾箱裏。 是王益本人將它丟在垃圾箱裏,還是被其他人看後隨手扔掉,筆者不得而知。 這封信的字跡也過於潦草,郭知熠先生還必須仔細地辨認才能閱讀之。

以下是這封信的全部內容,郭知熠先生全文抄錄以供大家批判之用(括弧裏是郭知熠的評論):

“諸位,我是王益。 一個被你們所認為的貪官,一個被法庭所審判的貪官。我對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就象我在法庭上所做的那樣。我不想抵賴這些事實,因為我知道,我的犯罪事實已經是鐵板釘釘了,我抵賴只會加重對於我的處罰。所以,我不抵賴,我棄權。

我曾經是有權者,我曾經是呼風喚雨的人物。現在我成了街下囚。所有的人都在指責我,所有的人都在罵我。那個叫什麼郭知熠的人還寫了兩篇文章評論我,真是吃飽了撐的。

可是,這些難道能夠完全怪我嗎?!有人往我手裏塞錢,我不能不要啊!誰不想要錢啊?!記得有部電影裏有句話非常經典:‘誰跟銀子有仇啊?!’。我在開初接受別人的賄賂時,其實也很猶豫,我也不敢要啊!我當然知道這是有後果的, 我也知道它是會燙手的。只是有下面幾個原因使得我的膽子後來變大了起來。

第一個原因是我還真的需要錢,別人都有錢。我當了這麼大的官,如果窮兮兮的,別人是會笑話的。我總不能讓別人笑話吧。

第二個原因是我第一次收了別人的錢後,我還擔驚受怕了好一陣子。後來,我發現沒事,一直沒有事。收了別人的錢,就象放了一個屁一樣,沒有什麼反響。我的膽子才慢慢地大了起來。

(郭知熠按語:俗話說,有了第一次,就必然有第二次。)

第三個原因是我還真的必須收錢。那些送錢的人是希望你為他辦事的。如果你不收他的錢,他會認為你不願意為他辦事。所以,我只有收下他的錢讓他放心。再則,我為他辦了事,難道不該收下他的錢?!按勞分配的原則難道也不適用了, 這是我的勞動報酬嘛!至於這個勞動報酬好象太大了一點,好象並不合理,那是當事人的感激之情啊!沒有我,他不求我,他的損失更大啊!我們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兩廂情願的嘛!

第四個原因是別人都在貪,為什麼我不貪?!別人都可以貪,為什麼我不可以貪?!難道我是後娘養的?!

(郭知熠按語:這也許是所有貪官的強盜邏輯。)

第五個原因是我跟劉芳菲好了。劉芳菲是個有情人,但她也需要花錢啊。我不能讓她寒磣我吧。我懷裏抱的是美人,我也要為美人一擲千金, 才能顯得出大丈夫的氣概嘛!我為劉芳菲花這個錢,到現在也不後悔。即使為她死了,也不後悔,那些為情而死的人還少嗎?! 只要為了劉芳菲,我死了也不會後悔。

(郭知熠按語:死了也不後悔!真是個情種!不知道劉芳菲是否會被感動?!)

至於趙薇,她其實是被冤枉的。我和她的關係也是清白的。

(郭知熠按語:趙薇真的很清白?還是。。。)

我知道人們都很痛恨貪官,甚至連小學生寫作文都說要殺貪官。這些小學生也真是的,你們懂個什麼?!你們懂個屁?!你們還不是受了你們父母的教唆?!你們還不是受了你們老師的蠱惑?!你們知道嗎?貪官其實是殺不絕的,一個貪官倒下了,千萬個貪官會站起來。一個王益倒下去了,千萬個王益會站起來!這是一個不可抗拒的規律。

你們以為殺一個貪官,天下就再沒有了貪官。你們錯了。你們以為殺了一個王益,天下就再沒有了第二個王益,你們也錯了。貪官是殺不絕的,王益們是殺不絕的。你們難道不知道明朝朱元璋為了懲罰貪官,將那些貪官一個個剝皮,然後做成稻草人以警後來者。 即使這樣,也無法杜絕貪污腐化的現象。貪官現象是與體制有關的,沒有有效的監督體制,貪官如何能夠說滅就滅了?!你們做夢去吧!

(郭知熠按語:這句話倒是真的。貪官也許真的就是殺不絕的。)

說句實話,我王益不過是不走運罷了。我是太不小心碰到了別人的槍口。但誰沒有一個倒楣的時候?!但只要我態度好,總有人會搭救於我的。連鄧小平也有三起三落,誰說我王益的好運就到頭了?!咱們走著瞧!!

(郭知熠按語:還不死心!還要倡狂!!)

當我的好運來時,誰能說我不又是一條好漢?!

也祝諸位好運!

王益 , 寫於某年某月某日”

以上是王益這封公開信的全部內容,它真是我們認識貪官的絕好材料。讀者諸君,如果你認為這封信怎麼看也好像是有人偽造的,那就請你再仔細琢磨琢磨吧!

寫於2010年04月05日

──轉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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