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劉芳菲涉國開行高層貪污案

【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訊】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涉嫌受賄案30日在北京開庭,檢方指控王益受賄一千一百多萬多元,知名影視紅星趙薇、央視女主持人劉芳菲二人牽涉其中。涉案商人指稱,曾受王益指示,送給劉芳菲二百萬元用於償還房屋貸款。趙薇即時通過經紀人回應,稱不認識王益。

30日上午九時半左右,頭髮灰白的王益穿一件灰色棉夾克,被兩名法警押進北京第一中級法院,他看上去精神狀態很好,其家人並未前來旁聽。

據檢方指控,王益利用其擔任國開行副行長的職務便利,在企業申請貸款等事項上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並受賄一千一百九十六萬多元。

大陸媒體報道,王益的首次受賄來自港商李濤。李濤在湖南承建一條高速公路時,通過王益獲得銀行貸款,並向王行賄五百三十八萬。李濤目前已被捕。

李濤昨天通過錄像作證說,他在深圳的一家百貨公司開業典禮時,王益帶女明星趙薇前來出席,李濤事後給了趙三十萬元出場費。

李濤又稱,央視著名主持人劉芳菲在北京買了一套房,月供上萬。王益讓李濤給劉二百萬元,用於還貸。後來王益事發被調查時,王讓劉把錢還給李濤,並付了四萬元利息。

「這些事都屬實,這是我利用直接權力以及權力以外的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我也得了好處。」王益30日在法庭上說。據悉,王益的認罪態度非常好。

消息傳出後,趙薇昨天第一時間透過經紀人陳蓉作出兩點回應:根本不認識王益和李濤;當初參加的只是一個商業活動,跟商業演出是一樣的性質,且是一個公關公司邀請她去參加的。

劉芳菲尚未回應。內地互聯網早前傳出劉芳菲與某高官有情色交易,劉曾在網誌上發表文章駁斥,稱「我從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糾葛……更談不上用不道德的手段獲利。」劉曾獲全國電視主持人大賽優秀獎、觀眾喜愛的主持人獎,頗具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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