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監獄三名死刑犯絕食籲國際關注

【新唐人2010年2月26日訊】(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心语报道)聲稱被冤枉判處死刑的江西景德鎮市監獄的三名被囚禁公民開始絕食,人權律師呼籲正在日內瓦召開的世界反死刑大會關注中國的錯判死刑現象。

江西樂平市4名公民被以故意殺人罪判死緩,他們八年多來申訴無果。其中方春平、黃志強和陳發根三人自23日早晨起開始在景德鎮市監獄絕食,要求還他們清白。

一直長期關注此案,並曾在星期二接獲方春平電話的中國政法大學學者滕彪星期四告訴本台記者,“這個案件很多律師都介入過,包括北京、江西當地有二十多個律 師,所有的律師都認為這個案件的問題很大,所以都做的是無罪辯護。這四個被告人都是因為非常殘酷的刑訊逼供才被迫承認他們沒有犯的罪行,他們四個都有不在 現場的證明。還有檢察院的證據漏洞非常多,有很多前後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的地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標準,必須達到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才能夠證明被告人有罪,但這個案件非常荒唐可笑” 。

1999和2000年,江西省樂平市東湖公園、登高山附近先後發生了兩起搶劫、強姦、殺人案,總共3人死亡。事隔兩年之後,樂平市公安局在登高山附近的中 店村抓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程立和。2003年7月,景德鎮市中級法院宣判了4人死刑。4人均否認殺人,提出上訴。2004年11月,景德鎮中級法院再次判處方春平和其他三人死刑。6天后,方春平在看守所裏寫下了家信,信的落款處有兩個大大的血字:冤枉。2006年5月,江西省高級法院對此案終審宣判,仍認定兩死命案為4名被告人所為,不過“鑒於本案的具體情況”,將4名被告人的死刑改成了死緩。

方春平的弟弟方有彬向本台表示,家人都不相信哥哥是殺人犯,“我們肯定不會相信,因為當時案發的那天晚上,我哥、我還有我嫂子都在家裏看電視,我記得清楚,因為案發沒過幾天,派出所的人就到我們村裏面,見到年輕人就抓,叫到村委會裏面去問,那天我也被他們叫進去”。

案件的4名當事人都有不在場的證明。據瞭解,現場提取的煙頭、血跡、毛髮、衣褲等證物,警方都沒有做過DNA鑒定。四人也曾經遭到過警方的嚴刑逼供,方式包括:用手銬銬住雙手連續幾天幾夜懸吊,剝奪睡眠等。

針對各地出現的冤假錯案,北京維權人士劉德軍認為,由於上級要求必須破案的壓力太大, 導致許多冤假錯案發生。劉德軍說,“尤其是像這種殺人案,有一個命案必破的規定,很不合乎現實。上面壓任務,殺人案必須破,不破要處分,破了可升職、獎勵、立功,在上級領導壓力下,肯定會為了完成任務把一些弱勢的、沒關係、沒後臺、本人也不太會說,或者個性比較軟弱的人抓去頂包,這種情況是有的”。

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反對死刑大會正在日內瓦召開,多名中國人權律師呼籲大會關注中國的錯判死刑現象。根據人權組織"大赦國際"的估計,2008年,中國大約有 1700人被判死刑,而全球70%的死刑判決發生在中國。2009年中國的死刑案件的統計數字還沒有公佈,但是外界普遍認為執行死刑的案件遠超於外界所知道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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