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人物】“內聖外王”的文武全才王守仁

【新唐人2010年2月20日訊】 在中國歷史上,知識分子中既能建立卓著功勛,又能創立不朽學術者,幷不多見,王守仁就是這樣一位體現儒家最高政治境界即“內聖外王”的文武全才。作爲明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將其稱爲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偉人,幷不爲過。

王守仁(1472—1529),浙江余姚人,字伯安,幼名雲,五歲更名守仁。曾因在貴州龍岡山陽明洞悟道講學而名聞天下,世稱陽明先生。他出身書香世家,28歲中進士後,擔任刑部、兵部主事。明武宗時,宦官劉瑾一度專權亂政,王守仁挺身疏救被捕的20餘位言官,惹怒劉瑾,被廷杖後貶爲貴州龍場驛丞。劉瑾被誅後,王守仁的政治地位迅速上升,先後擔任廬陵知縣、南京刑部主事、右副都禦史、南京兵部尚書等職,封新建伯。宦海沉浮和生活磨煉對他感悟人生、認識社會和創建幷發展自己的學術思想具有重要影響。

王守仁生活在朱元璋建明後一個半世紀左右的社會,歷經憲宗、孝宗、武宗和世宗四帝。在這一時期,明代政治與社會在守成中綱紀廢弛,政治腐敗,人心渙散,亂象環生。明武宗正德時期更是各類矛盾的多發期,民衆的武裝反抗和王室的叛亂此起彼伏。正德十四年(1519),在南昌的寧王朱宸濠反叛,試圖取代武宗。對宸濠的不軌之心,王守仁早有察覺,幷做好了應對準備。當其舉兵叛亂時,王守仁迅速出兵,消滅了宸濠的有生力量,幷生擒宸濠,很快平定了亂局。嘉靖六年(1527)廣西思田土司叛亂,王守仁臨危受命,前去平定。在瞭解亂因後,未用一卒一兵,便招撫了反叛者。次年,又平定了八寨和斷藤峽土著居民的叛亂。在明代多事之秋,王守仁以其卓越的才能爲明朝的政治穩定作出了重大貢獻。《明史•王守仁傳》對其作出高度褒揚而又中肯的評價:“終明之世,文臣用兵制勝,未有如守仁者也。”

當然,治國、平天下不能全賴武力。作爲一位具有强烈憂患意識的知識分子,王守仁更加關注如何從根本上解决國家穩定和政治清明的問題。在他看來,政治的清明主要取决于大小官吏能否忠于國家和勤政守職,故極力倡導“人皆可以爲堯舜”。他認爲:“人到純乎天理方是聖,金到足色方是精。然聖人之才力,亦是大小不同,猶金之分兩有輕重……才力不同而純乎天理則同,皆可謂之聖人。”(《王陽明全集》卷1《傳習錄上》,下同此書者只標卷數)在窮盡天理的同時,不斷提高自己爲政處世的能力,是王守仁追求的最高目標,幷通過自己的言行向世人傳遞這一理念。這是王守仁不同于其他思想家的關鍵所在。他認爲,思想意識和道德規範在統治秩序中具有特殊作用,明確指出:“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幷宣稱:“若諸賢掃蕩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誠大丈夫不世之偉業。”(卷4《與楊仕德薛尚謙》)他吸收各家學術之精華,創建出一套知行合一的“心學”體系,以期解决朱熹理學與現實相脫離的弊端,將儒家所倡導的封建倫理道德真正落到實處,使人人能够成爲“良善之人”。

王守仁的心學亦稱爲良知之學,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心即理,或心外無理。朱熹以理爲本,認爲“天理”是一種在人心之外存在的客觀原理,幷以理的普遍性來規定人的個體性,其實踐的結果是天理與人心的分離,即被天理主宰下的人的自主性的喪失。王守仁爲了解决這一矛盾,提出了以心爲本的主張。他所說的“心”不是指生理上的血肉之物,而是指主體的個體意識,即“心”既是人的身體主宰,又是天地萬物的主宰,“理”不是外在的東西,而源于人的本心。他說:“心之體,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親之心,即有孝之理;無孝親之心,即無孝之理。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無忠君之心,即無忠之理矣。理豈外于吾心耶?”(卷2《答顧東橋書》)幷鮮明地提出:“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卷1《傳習錄上》)心與理的統一是王守仁心學思想所具有的鮮明的思維路徑。

第二,知行合一。針對前人知先行後、知輕行重的觀點,王守仁從心與理的統一出發,將知與行統一起來。他把知和行看成是一個不能分離的整體,是動態的轉化過程。他明確指出:“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卷1《傳習錄上》)這樣,人的道德必須表現爲行爲,即道德認識與道德踐履必須統一。他認爲周代之後,“功利之說日浸以盛,不復知有明德親民之實。士皆巧文博詞以飾詐,相規以僞,相軋以利,外冠裳而內禽獸,而猶或自以爲從事于聖賢之學。如是而欲挽而複之三代,嗚呼其難哉!”(卷8《書林司訓卷》)他對這種虛僞欺詐深惡痛絕,故全力倡導知行合一,他反對空論,提倡躬行;反對邪說,提倡正心;反對私欲,提倡良知。

第三,致良知。在親身感受統治階級內部爾虞我詐、黨同伐异的同時,王守仁深切認識到用傳統倫理約束人心的重要性。他認爲君臣有義,父子有序,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等等,都是與生俱來的。不論聖人、庶民,還是强盜,人人都有良知。在他看來,良知就是天理。他說:“天理即是良知,千思萬慮,只是要致良知。”(卷3《傳習錄下》)他認爲致良知的關鍵在于掃除私欲,一個人窮理、知天的過程,就是致良知的過程:“吾輩用功,只求日减,不求日增。减得一分人欲,便是複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脫灑!何等簡易!”(卷1《傳習錄上》)致良知是王守仁知行合一學說的進一步深化,是其心學思想的高度概括。

16世紀的中國仍然是封閉的小農社會,面對各類錯綜複雜的矛盾,王守仁試圖從道德精神層面化解危機。儘管這種思想不可能真正解决各類社會問題,但因其學說簡便易行,突出個體道德的自我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否定用外在的天理來管束人心,故能被大衆所接受,在社會上引起廣泛影響,對程朱理學産生了强烈的衝擊。後世的人們從不同時代出發,對其思想進行各自的解讀,幷不斷從中吸收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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