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禁止美信用卡公司隨意漲息

【新唐人2010年1月11日訊】美國人的信用卡債高達8500億美元,平均每個中低收入家庭的卡債就達到8650美元﹔聯邦眾議員麥隆尼提出的信用卡改革法於去年獲得奥巴馬總統的簽署,她提醒消費者,1月7日是信用卡公司調漲應付款利息的最後期限。

聯邦眾議員麥隆尼提請消費者注意,如果在1月7日以後收到信用卡公司的信件,標明你的應付款利息有所上漲,則說明信用卡公司違反了最新的信用卡改革法。

麥隆尼也敦促參議院儘快通過HR4173法案,建立消費者財務保護機構,以監督信用卡公司依法運作。

按照新法,自2月22日起,禁止信用卡公司對60天以內的卡債調高罰款;禁止對按時付款的金額征收利息等。

消費者工會項目主任貝爾也認為,信用卡公司想盡辦法在新法生效前征收各種費用和調高利息,所以成立一個保護消費者的民間機構很有必要。

麥隆尼也鼓勵消費者檢舉違法的信用卡公司。

聯邦眾議員卡洛琳•麥隆尼:如果你發現有信用卡公司違法,告訴你的國會議員或銀行監管機構,他們會制止這種行為。

新唐人記者朱峰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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