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速遞: 阿根廷聯邦法院逮捕江澤民、羅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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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速遞 (粵語):阿根廷聯邦法院逮捕江澤民、羅幹

11月下旬,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起訴江澤民、羅幹、賈慶林、吳官正、薄熙來等五名中共官員,罪名是「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如果罪名成立,被告將面臨至少20年徒刑。法院已發出通知書,最快可望在1月份下發國際逮捕令,引渡被告到西班牙審判。

但西班牙的逮捕令還未發出,在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聯邦法院拉馬德里法官要求國際刑警組織,發出對前中共官員江澤民和羅幹的逮捕令,罪名同樣是「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可以要求引渡被告到阿根廷。

法律界人士認為是又一個重大的法律勝利。我們聽聽原告律師的採訪。



經過四年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誹謗,虐待以及酷刑折磨的調查取證,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奧特維歐.拉馬德里德近日簽署了對江澤民和羅幹的逮捕令。

裁定江澤民要為1999年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及建立專門用於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負責,羅幹是該辦公室的負責人。

原告律師說:「僅僅是判決本身就已經非常重要,對於阿根廷來說,能夠有這樣的法官,得到足夠的支持去面對中共迫害民眾的罪行,這是非常重要的。對於整個世界來說,我們現在有了這樣一個範例為以後處理這樣的事件做出了榜樣,這同樣是非常重要的。」



西班牙和阿根廷案的裁決,都採取「普遍管轄原則」。原因是考量反人類罪行的加害者經常掌控國家機器,被害人難以在本國尋求公義。

國際人權人士都認為裁決讓人鼓舞,我們聽聽加拿大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六四學生領袖吾爾開希在荷蘭國會的中國人權聽證會採訪。



大衛,麥塔斯表示:這是一個正義的形式。國際刑事法院從理論上講是可以起訴江澤民的,但是中國還沒有批准條約,他們有安理會的否決權,而且也適用在法庭上。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一些外國國家的普遍管轄權,西班牙正在這樣做了,不光是江澤民,還有薄熙來,羅幹。這是一個正義的形式,而且這是一個標誌。

六四學生領袖吾爾開希表示:「我想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荒謬的,那麼也是舉世矚目所共同認同看到的,非常殘暴和違背世界共同價值的,所以運用這樣的一種國際壓力,讓這些違背人性的違背世界人們共同的價值行為,受到懲罰,是有其必要的,我相信對中國民主化是有幫助的,對中國人民的覺醒也是會有幫助的。」



阿根廷下令逮捕江澤民和羅幹,路透社、大紀元、美國兩家大報《華盛頓郵報》和《紐約時報》以及美國之音、法國廣播電臺、馬來西亞國家通訊社和部分香港媒體紛紛轉載或報導阿根廷法院的裁決。

一貫以沈默應對的中共當局再無法迴避,12月24號,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例行的記者會上,表示「法輪功利用、企圖利用外國的司法程式搞誣告。他們的目的是破壞中國同有關國家的關係,要求阿根廷政府『妥善處理』阿根廷法院要求逮捕江澤民的裁決。」普遍被外界認為是想以政治和經濟影響來處理法律問題。



由於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等人的起訴是在法律層面上進行的,而薑瑜避開法律層面,以政治影響進行回應,表明中共在法律層面進行應對的勝算很小,因而避談法律。

《美國之音》在當日以《中國促阿根廷妥善處理逮捕江澤民裁決》為題,進行了報導。而且在新聞中記者說到,薑瑜沒有具體說明阿根廷法院的這項裁決將會如何損害中國同阿根廷的關係,但是她明確敦促阿根廷政府‘妥善處理’這件事。

這表明一些國際媒體也明確認識到,對於棘手的江澤民等人受到起訴一案,中共準備以政治方式處理法律問題。

而在中國國內的網路上,阿根廷法官對江澤民和羅幹發出逮捕令仍然是最高的禁談話題之一。雖然國際媒體對這一消息多有報導,但中國國內仍然是一片沈寂。甚至一些海外的華人論壇上,這一新聞都是被禁的話題。加西論壇上就曾把這一消息在論壇中刪除。

而中共中央電視臺轉發《中國新聞網》報導薑瑜例行記者會內容,題目提示會以全文刊發,但仍然將阿根廷對江澤民等發出逮捕令的記者提問和薑瑜的回答,徹底的遮罩掉。



到底阿根廷案是不是中共說的誣告,據原告傅麗維女士介紹,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拉馬德里德,用了四年的時間,對江澤民、羅幹的罪行,進行了多方面的調查,並在2008年4月28日至5月5日期間,從阿根廷飛到在紐約的總領事館,向十位居住於美國的證人取證。



據原告傅麗維女士近日介紹,阿根廷聯邦法院法官拉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用了四年的時間,對江澤民、羅幹的罪行,進行了多方面的調查,他曾會見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及加拿大前亞洲司司長大衛‧喬高,並遠赴美國接見十個曾經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傅麗維:「10個證人是從不同的省份來的,有北京、有廣州、還有黑龍江,各地都有。 他們是剛剛從大陸出來的,所以他們的證詞很重要,是最近才發生的。法官發覺到不只是局部、不是個小範圍的迫害,是全國性的迫害」。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無疆界」主任威利‧福泰(Willy Fautre)表示,目前國際已經有充份證據,證明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與酷刑,以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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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泰先生指出,中共實施的迫害與酷刑可以與蘇聯在70~80年代的做法相比較。當時蘇共也是開始用一種新的酷刑方式,包括將異議人士送入精神病院。最開始,沒有人能相信是真的,但後來在證據面前,每個人都不得不承認那是個可悲的事實:「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是同樣的悲劇,剛開始,當他們說自己是受害者,是器官摘除的受害者時,沒有人能相信,我們缺乏證據。但是現在,我認為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他們是(這種酷刑的)’特別’受害者。」

福泰先生表示,越來越多的證據證明,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徑一直是被中共當權者允許和授權的:這種行徑(指活摘器官)是沒有人性的,是國際人權宣言所禁止的。起訴不應該僅限於中共的當權者,還應該包括所有參與活摘器官的幫凶。

從上個世紀70年代起,福泰先生就致力於推動共產極權國家的人權和宗教信仰自由。他於1988年創建‘人權無疆界’,這是個總部設在比利時的非政府組織,致力於在全世界推廣人權。



看來國際社會並不認為法輪功是誣告,我們再看看中國法律是怎樣講。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國刑法第3條規定了一個基本原則──罪刑法定原則,就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出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一九九九年十月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沒有規定法輪功是邪教。

誣陷法輪功是‘邪教’的說法源於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會見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時講過的一句話,十月二十七日《人民日報》評論員以此發表文章,這純屬個人行為和媒體行為,和法律沒有關係。

反過來由於中國所有公開的法律檔都沒有法輪功是邪教的規定。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的最本質的特徵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犯罪首先是行為而不是思想,因信仰而判刑是違背刑法的基本原則的。

據《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江澤民等有明確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以下二十四項,並且有大量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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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的王京告訴記者,她在01年被非法抓捕勞教,先是被關押在北京團河的勞教人員調遣處。那裡的員警對待法輪功學員非常兇狠,他們指使管教或親自毒打女法輪功學員非常普遍。

王京:一個叫國麗娜的員警,她很凶,她打大法弟子特別厲害,她叫了幾個人一塊喀嚓幾下就把我的衣服給扒光了,就給我噘起來了,然後給我塞在水池子底下了,完了打了我一頓,後來把我腿給打壞了。

中共員警為迫使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對女性法輪功學員的折磨和淩辱令人觸目驚心。他們不僅毆打女性的胸部和下身,還用電棍電擊乳房和陰部,用打火機燒乳頭,手段極其下流。

王京:「2000年到01年那個時候,在新安勞教所,尤其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特別邪惡,集訓隊幹的這個壞事,把牙刷什麼東西捆在一起,然後往陰道裡面塞。

王京希望通過自己講出來的事實,能夠使善良的人們明白法輪功學員受到迫害的真相,早日結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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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些中國的老百姓對法輪功案和中共的評論,就明白人心的轉變,有時比法律審判更快,似乎公道自在人心。



阿根廷聯邦法院對江澤民,羅幹犯下的反人類罪行下達全面逮捕令後,國內資深媒體人高瑜表示,中國國內的媒體全都沒有報道,不論國內、國外對中共不利的消息一律不報,報導的媒體會被整治。高瑜認為,阿根廷做出了這個判決,是國家法律獨立的一個表現。 高瑜:「就說明法律的公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個在中國體現不出來,他們(江澤民,羅幹)在國外他們接受了法律的審判,這一點呢對國內來講是鼓舞人民哪,不光是要求言論自由,也要求司法獨立, 這說明中國應該進行政治改革。」

一位國內民眾告訴記者,他在穀歌和新浪網上瀏覽時都看到這個消息,不過,內容都被刪掉了。而周遭有些人知道了也不敢相信,被中共的負面宣傳所蒙蔽。

民眾:「我肯定是很高興的,但是,中共長期無神論的灌輸和謊言的欺騙,聽到都不敢相信不敢說。他們都避免這個話題不談,很敏感到處都是反對標語。結果手機上網一搜出來他們看到了。」

目前中共當局嚴禁中國民眾學煉法輪功。有民眾認為,信仰有一種超越法律效力的自我約束力,就能抑制在中國呈現的道德的大敗壞現像。



很多人都認為,中共是不會交人,因為涉及中共官員太多,江澤民等會躲在中國避難,所以更期待的,是中國人自己在中國對他們的法律審判。



英國的歐洲議會議員吉瑞‧貝譚(Gerard Batten)更希望中國走向民主後,中國人民能用本國的司法系統,親自把這些人送上審判台:我希望看到的是,中國走向民主的那天,至少那些決策並發動整個鎮壓的核心人物,得受到司法的審判,他們的罪行能被認定,並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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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和阿根廷案可能只是國際大規模審判的前奏,下一個國家會是那一個,中共在巨大國際壓力下會怎樣處理,都是值得大家關注,今集時間又到了,下次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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