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封口費?當局再隱瞞兩記者受賄被拘

【新唐人2010年1月1日訊】一些大陸媒體人論壇及雲南當地論壇十月中開始就傳出了《雲南法制報》焦點週刊主編張朝雲以及昆明《都市時報》記者張友平,被曲靖市陸良縣公安抓捕的消息,但至今沒有看見任何大陸媒體報導。我們來看看怎麼回事。

《雲南法制報》焦點週刊主編張朝雲涉嫌非國家公務人員受賄罪一案,28號在曲靖市陸良縣一審開庭,沒有宣判。同案被捕的還有昆明《都市時報》記者張友平。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他們的被捕可能是因為今年五月共同採訪撰寫了一篇從未見報的揭黑報導,之後他們收取了企業四萬元﹔但導致他們多個月之後才被抓的真正導火線,是在互聯網上批評某縣級領導,有人認為也可能是因為貪心而誤中圈套。

另有消息指出,張友平因為認罪被免於正式逮捕和起訴,目前處於在外監視居住的隔離狀態。

《網路民間舉報網》站長姜煥文曾投訴這兩名記者為金平縣國土局做打手,用假報導攻擊舉報人。姜煥文認為,公檢法和媒體也應該透明處理記者被捕事件。

《網路民間舉報網》站長 姜煥文:「雲南封鎖消息,大夥都知道他們被抓了,但誰都不知道準確消息,我也到處打聽。捂著是把醜聞摀住了,不認錯將來還要繼續犯錯。一般在我們國內叫做封口費,有些記者去採訪 地方企業希望摀住(就給錢)﹔曝光以後地方要受上面施壓,政府也受牽連,他們也希望把你口摀住,你就別報導了。」 (聲音來源:自由亞洲)

「封口費」現像在大陸由來已久。2008年7月,為掩蓋發生在河北省蔚縣李家窪煤礦的重大爆炸死亡事故,大陸10名記者非法收取了260萬封口費。迫於社會壓力,中共當局雖然對這個惡性事件進行調查,卻拒絕公布犯罪記者的具體身份以及所屬新聞單位。

《南方週末》資深編輯鄢烈山及杭州知名人士昝愛宗認為,當局的做法顯示中共中央電視臺等官方媒體很可能捲入了這項重大醜聞。為了面子,中共當局故意隱瞞真相。

而借用記者之名行勒索之實的現像在大陸也常聽見。據報導,在煤礦雲集的山西,只要煤礦出事,就有線人通風報信,然後各路記者雲集,索要「封口費」。封口費多則上萬元,少則幾千元。中國西部時報一名記者當時便拍下各地真假記者爭相領取煤礦業主發放「封口費」的場景。

新唐人電視 唐曦 吳慧真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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