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薛明凱犯有 “顛覆國家政權罪”嗎?

【新唐人2009年12月16日訊】山東青年薛明凱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2月14日在廣東深圳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廣東精神病司法鑑定所認為薛明凱符合無精神病的標準,律師表示他可能被判重刑。

這是薛明凱案子9月10日第一次開庭後,第二次庭審。 14日的庭審只是宣布對薛明凱的精神病鑑定結果。廣東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認為,薛明凱沒有精神病。這意味著薛明凱將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並且可能被判重刑。

當天,湖北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告訴中央社,法院改變計劃突然開庭,律師僅在開庭前3天才接到通知。

薛明凱的代理律師是來自山東魯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孔祥榮。孔祥榮是11日才接到深圳市中級法院14日開庭通知的。接到通知後,律師和薛明凱的母親王女士第二天晚上匆匆趕到了深圳。昨天上午,律師只能爭取到看守所會見薛明凱,其他案情都來不及準備。

薛明凱是山東曲阜人,今年20歲,之前在深圳當保安。薛明凱是今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刑事拘留的,6月15日被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他的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檢方指控薛明凱今年2月與海外民主黨組織謝萬軍聯繫,並於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黨。檢方還指控薛明凱2006年7、 8月間在網上與友人商量成立“中國民主工民黨”未果。

從以上檢方指控薛明凱的罪名來看,檢方首先在法律上有混淆可受控年齡之處。檢方將薛明凱2006年7、8月間在網上與友人商量成立“中國民主工民黨”未果一事列為罪證,姑且不論中國公民籌組“中國民主工民黨”社團是否違憲,當時薛明凱僅17歲,還未到可以承擔責任的法定年齡。至於薛明凱今年2月與海外民主黨組織聯繫並被批准加入民主黨,律師認為這與薛明凱的精神狀況有關。

薛明凱的辯護律師孔祥榮在此案的第一次開庭辯護詞中,就強烈地認為薛明凱有精神病。他指出,早在2006年7月19日,薛明凱在山東省濟寧市復退軍人精神病醫院診斷為患有重度抑鬱症,還有精神分裂的特徵。

廣東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作出對薛明凱的鑑定,外界並不清楚。眾所周知,中國的法醫鑑定機構從來不是獨立機構。而深圳司法當局對薛明凱的審判,不僅檢方混淆被告人涉案責任年齡,有違司法程序,而且這個案子很可能成為外界判斷中國司法重在政治審判的一個案例。凡涉及組建政治團體等高度敏感問題的人,無論其個人情由如何,無論其涉案時精神狀況是否可以承擔責任,都將排除一切其他因素,將其定為政治案件。薛明凱可能成為中國政治審判的又一人。

據湖北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說,薛明凱的母親告訴他,2006年4月,薛明凱才17歲,還在讀書時,在學校的教室內被打傷頭部,隨後患有重度抑鬱症,隨即離家出走,兩個月後,家人才從外面把他找回來。找回時,薛明凱渾身不像個樣子。今年9月10日第一次開庭後,薛明凱家人和律師即為薛明凱申請了精神病鑑定,法院對此也予以接受。

但在昨天的庭審上,法庭宣布了對薛明凱的精神病鑑定結果,廣東精衛法醫精神病司法鑑定所認為,薛明凱符合無精神病的標準。這意味著薛明凱將被當局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報導說,昨天的開庭,是從下午3點開始的,只持續了20鐘分庭審就結束了。接下來案情如何,薛明凱的個人命運如何,幾乎已經是定案了。

法院認定薛明凱無精神病狀況後,律師認為,依“顛覆國家政權”這一罪名,薛明凱被判重刑幾乎已經不可避免。一個曾經有過政治理想,但頭部被打傷,患有抑鬱症的青年,一個曾經被山東省濟寧市復退軍人精神病醫院診斷為患有重度抑鬱症,並有精神分裂特徵的青年,得不到醫療和關懷,反而成為思想犯,在一個政權高於人權的國家,還和人們記憶猶新的極權高壓時代無所不在的“反革命現行罪”一樣,因為頭腦中的一個政治想像,就必須成為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送進監獄的一名犯人。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
——轉自《法廣中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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