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春迫害法輪功 在臺遭控告與抗議

【新唐人2009年12月16日訊】中共中央委員、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抵臺的第二天行程才剛開始,就面臨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刑事起訴和一連串的抗議。

中共中央委員、前河南省委書記徐光春抵臺的第二天下午,才在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違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遭到台灣法輪功學員起訴,傍晚在世貿聯誼社的晚宴後,在驅車前往國父紀念館前,徐光春又遭到民眾的抗議:

「徐光春在台灣美國被告」

「制止迫害法輪功」

「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江澤民等官員」

晚上看完「河洛風」的演出後,在國父紀念館外等待徐光春還是法輪功學員。

抵達台灣的行程才剛開始,徐光春就面臨台灣法輪功學員的刑事起訴和抗議,這是徐光春第二次出訪時遭到法輪功學員的控告。2005年7月21日,徐在出訪舊金山時,即因酷刑罪和群體滅絕罪被告,原告之一是被強行送入河南勞教所遭受虐待的法輪功學員。據統計,河南省證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超過上百人。

新唐人亞太電視張法生、林凱文台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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