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三鹿案 處死奶農 不賠患兒

【新唐人2009年12月4日訊】11月27號,毒奶粉患兒起訴石家莊三鹿集團的案子,在北京順義區法院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三鹿集團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一份石家莊中院的裁定書,顯示三鹿集團破產已終結,結石患兒沒有機會再從三鹿獲得任何賠償。

原告三鹿毒奶粉患兒的辯護律師彭劍告訴自由亞洲記者,三鹿忽然宣佈破產,讓他們始料未及。“無論是媒體還是受害者,都沒有得到任何消息,直到開庭之後,我們才知道這個消息,感覺受騙了。”

按照中國法律規定,企業宣告破產後,優先償還的部分包括員工的工資和社保,此後是抵押債權,最後才涉及到對患兒賠償等普通債務。彭律師說,三鹿宣佈破產對原告方非常不利。“這就意味著, 一旦判決勝訴了,不可能在從三鹿集團的破產管理人那兒拿到一分錢了。”

三鹿宣佈破產不再賠償患兒的消息,讓結石寶寶家長們感到憤怒。江蘇連雲港市的結石寶寶家長相慶玉向自由亞洲電臺表達了他的憤慨:“他們造成直接傷害的是孩子,結果孩子的權益卻被放在了最後, 甚至沒有,我只有憤怒。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河南省政府門戶網文章《三鹿破產案豈能“一破百了”?》中寫道:“如果三鹿案不了了之的話,無異於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那就是倘若一家失德企業能夠通過破產保護,藉此逃脫強大法律責任的話,豈非是對集團犯罪的一種變相縱容?”

11月24號,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鹿”兩名奶農張玉軍、耿金平執行了死刑,這樣的結局,大陸民眾認為他們只是替罪羊。網文《三鹿案:為甚麼要處死兩個農民?》竄紅各大論壇。

文章披露:2008年1月8號,國務院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三鹿集團“新一代嬰幼兒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術的創新與集成專案”、“一舉奪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而獲獎之日,正是三鹿投毒之時。

1月8號,三鹿獲獎;9月11號,爆出毒奶粉事件。文章中尖銳的質問:“如果因為這個『獎項』害慘了幾十萬『結石寶寶』,那個獎勵三鹿的始作俑者該當何罪?研製出『蛋白質重構技術』的中科院又該當何罪?還有那個大肆宣傳和報導所謂三鹿集團擁有1100道檢測工藝和手段的第一大媒體又該當何罪?投毒大戶蒙牛等22家製毒廠家,他們又該當何罪?”

網友認為:兩個農民即便該死,也應該排在200名之後。

新唐人記者洛溪、薛莉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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