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總統克勞斯簽署里斯本條約

【新唐人2009年11月4日訊】11月3日上午捷克憲法法庭裁決認可里斯本條約,當地時間下午3時,捷克總統克勞斯簽署了里斯本條約,正式完成了捷克批准該條約的程序,這也是整個歐盟27國批准該條約的最後一步。

至此,歐盟一直推動的里斯本條約的批准過程終於塵埃落定,就如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在上星期四歐盟峰會期間所描述的,是個馬拉松,而且是個有障礙的馬拉松。

稍早,歐盟輪值主席國瑞典政府宣佈,若是獲得捷克總統克勞斯(Vaclav Klaus)的批准,新歐盟《里斯本條約》可能最早於12月1日生效。

攸關歐盟建制與發展的《里斯本條約》,必須經過歐盟廿七國批准後方能生效,捷克是唯一尚未批准的國家。動用國家元首權杯葛這項條約的捷克總統克勞斯擔心該條約生效後,將導致二戰後被逐出捷克的2百50萬德國人,據此向捷克提出歸還原有財產的要求。

在上星期四的歐盟高峰會上,歐盟各國首腦同意捷克可以免除履行里斯本條約中的基本權利憲章,對此,克勞斯表示滿意,並承諾會簽署該條約。1月3日當地時間下午3時,捷克總統克勞斯簽署了里斯本條約,正式完成了捷克批准該條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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