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審黑被《南方都市報》報導成鬧劇

【新唐人2009年10月28日電】黎強是不是黑社會。以前是的,聽重慶打黑的新聞說的。現在,搞不清了,看了《南方都市報》的報導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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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黎強:我要是黑社會,幹嗎還到處上訪?

採寫/劉偉、華璐

10月26日,重慶“打黑大審判”進入第三週,備受關注的原重慶市人大代表、“紅頂”商人黎強團夥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31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黎強團夥涉黑案被列為公安部挂牌督辦的第七批涉黑案件,該案審判長由主審謝才萍等22人涉黑案的刑一庭副庭長洪濤擔任。因本案涉嫌經濟領域犯罪,重慶市五中院還專門從刑二庭抽調一名在審理經濟犯罪方面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審判員參與本案審理。

黎強案件的案卷高達240多本,是近年來重慶市檢察機關起訴案件中數量最多的一個。鑒於該案案情複雜,庭審時間將持續5天。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9項罪名,黎強只承認“非法經營罪”和“隱匿會計憑證罪”,而對於其他罪行,黎強極力否認。“我如果是黑社會,可以一下子就把競爭對手給弄了,幹嗎還到處上訪、託關係、賄賂官員?”黎強多次如此聲明。

現場–黎強辯解 前後矛盾

昨日上午9時30分,庭審正式開始。被告人中率先出場的黎強步履緩慢,弓背,面容焦慮憔悴。與此前媒體刊登照片中“鬍子拉碴”的形象不同,此刻出庭受審的黎強臉頰刮得比較乾淨,戴一副黑框的眼鏡,只是頭髮花白,讓不少旁聽者一時無法認出這位昔日的億萬富翁。

卷宗足足裝滿4個旅行箱

公訴人席上,檢察院工作人員攜帶的案件卷宗足足裝滿了4個旅行箱。由於涉案人員多、涉案事實龐雜,公訴人上午宣讀起訴書就花費了近2小時。本案共31名被告人,辯護人更達39人,讓本就不大的五中院審判庭看起來更加擁擠,其規模遠超先期在此審判的謝才萍案。

昨天上午,黎強大多時間只是低頭靜坐,只是在去洗手間時,經過最前面的幾排人大代表席位時露出少許笑容,點頭跟相熟的人打招呼,沒有語言交流。

“我51歲了,有的事記不清”

到了下午,黎強一改上午的憔悴,他極力為自己辯護,發言思維清晰,聲音也一改嘶啞、低沉,還多次指責公訴人,讓人看到這個昔日“億萬富豪”的身影還依稀存在。

黎強拿著起訴書,一一進行辯解,前後矛盾,引經據典,還結合社會背景,當問到個別難以回答的問題時,黎強說,“我51歲了,有的事記不清楚”。

花絮–誇審判長 全場哄笑

昨天,在公訴人開始問話前,黎強特意詢問法官是否輪到自己說話,“我害怕法院一不高興,多給我定兩條啊。”全場因黎強的一本正經而爆發出笑聲。

隨後,他又誇獎審判長四中全會的精神學習得好,“正義在心中”。全場又一次哄笑,審判長不得不再次提醒他不要說類似與庭審無關的話。

公訴人認為,黎強在2005年召集其他幾家民營客運公司負責人共同組織“共創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如公司董事因公務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則其他董事每人補助被追究者200萬元作補償。“我不是召集人,公司章程都是學習國企的。”堂下大笑,但公訴人沒有繼續就“200萬補償”一事追問下去。

庭審實錄

黑老大黎強庭上否認7項指控:

“看到這麼多指控,嚇得我汗水直流”

昨日黎強一開口,就否定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7項指控。

否認豢養打手殘害群眾

根據公訴人指控,自2000年以來,黎強以渝強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為依託,成立了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渝強公司又不是從2000年以來才開始招人的。”黎強辯稱,起訴書裡所說的黑社會“骨幹”何永紅等人,都是他在上世紀90年代招進公司的。他拒絕承認自己豢養了一批打手,採用暴力手段打擊競爭對手、殘害群眾。 “哪一個是群眾?打架都是有因果關係的。”

黎強辯稱,2004年左右,他只有幾十臺車,只佔重慶市場的4%左右。“當時要求營運公司規模在2010年上百臺,是為了生存,才砸鍋賣鐵收購了幾家民營公司”。他認為,他案件中的被害人,都是與公司有關的人員,不是普通群眾。

至於因果關係,黎強大部分指向渝強公司的主要競爭對手。以2000年9月30日的魚沙線(魚洞至沙坪壩線路)糾紛為例,公訴人稱是黎強為非法取得運營權,召集手下堵公運公司的客車,但黎強表示,“是公運公司(公有的重慶市公路運輸公司)先打爛了我們四五臺新車,還到政府信訪部門惡人先告狀,我們在慾哭無淚的情況下,才堵了他們的車,然後上訪的。”

黎強對指控他“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罪名最為緊張,他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提問時顯得非常緊張。“我是第一被告,看到這麼多指控後,嚇得汗水直流,怎麼說這些被告都是我的成員?”

“我如果是黑社會,可以一下子就把競爭對手給弄了,幹嗎還到處上訪、託關係、賄賂官員?”黎強多次如此聲明。

黎強家族8名被告人一同受審

31名被告人中,其中8人來自黎強家族。除黎強本人外,另外7人分別是:黎強妻子伍樹芹、小舅子伍樹峰,妹妹黎萍、弟弟黎德明、侄子黎兵,妹夫何永紅、兄弟媳婦張友容。

黎強旗下的強勁運輸有限公司負責人黎德明。黎強在法庭上表示,黎德明沒有權力單獨做決定,做事都要報總公司。

“你弟弟是不是強勁公司負責人?”公訴人問。“他不是”,黎強回答。公訴人隨即請書記員記錄。黎強又搶過話說,“他在公司沒有職務,有時負責,有時不負責。對他有利的他就負責,對他不利的他就不負責”。

伍樹芹是渝強公司的股東,據知情人介紹,其持股佔40%。黎強為妻子辯護稱,公司的事情都要經核心成員研究決定,“伍樹芹不參加會議,不知情,只負責財務中的收支,也沒有權力”。當法官問起伍樹芹是不是公司股東時,黎強承認她是股東,但“記不清佔多少”。

黎強掌控的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強勁運輸有限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出租車有限公司、重慶黎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偷稅罪一併受到指控。

黎萍在渝強公司擔任會計,參與了隱匿會計賬目等。黎強在法庭上表示,黎萍“甚麼都不曉得,沒有參與決策”。在被問起隱匿賬目目的時,黎強也強調:“黎萍並不知道目的。”

“11.3” 的士罷運事件,是對渝強公司黑社會性質的重要認定,公訴人認為黎強等人組織罷運,下令砸車,事件中黎強及其組織的意圖得以迅速傳達和實施。黎強稱,自己 11月1日才從北京返渝,而何永紅則進一步補充,開會只是傳達市交委、市出租車協會要求各司機保持運營的命令,而不是鼓動司機們罷運。

與受賄官員都是“干親戚”

昨日在庭上,黎強詳細陳述了自己與同列被告席的3名官員的關係。他認為這3名官員手中沒有多大權力,不可能幫助他非法運營,或者給政府決策造成影響。

他表示,自己與巴南區原公路運輸管理所所長蔣洪是“老兄弟”了,上世紀80年代末就認得,自己是蔣洪兒子的“乾爹”。他曾借20萬元給蔣洪買房子,也曾以低於市場價格6.5萬元承包了一輛出租車給蔣。“但這些都是私人交情。”

至於原重慶市政府信訪辦公室來訪二處處長姜春艷,兩人同樣相識20多年,姜的兒子也叫黎強“乾爹”。黎認為,逢年過節給姜春艷紅包,是正常的禮尚往來。

面對行賄的指控,黎強的證詞首次前後不一。他認為,向另一運管所原所長肖慶隆行賄48萬元,“別人要買房子,我借的”。但在回答辯護律師“為甚麼要行賄”的問題時,黎強卻說,“我是為了公司做強做大”。

當公訴人指出其說話自相矛盾時,黎強改口,“到底行賄沒有,這個我說不清,我當時不認為是行賄。現在,你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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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後報導,我的感覺是:

1.黎強做的許多違法犯法的事,如出租車霸運,也都是有原因的。

2.黎強很幽默,很可愛,看透世事,反倒是重慶的法官很囧,一點人味兒沒有。

3.黎強雖然被指控犯了9宗罪,但他只認其中兩項,而《南方都市報》對另外7項指控雖然做了法庭採訪,但並不感興趣,或者沒有採訪,或故意沒報導其證據。

4.整篇報導以娛樂心態報導了一出“這個老大有點兒惡搞”的鬧劇。

5.黎強真未必是黑社會,重慶警方也話是亂抓人,冤枉人家了。

6.這就是所謂的新聞的理性、客觀和旁觀、直觀。

7.哼哼,但願《南方都市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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